更新时间:2022.03.14
签了拆迁补偿赔偿安置协议后可以维权。双方签订拆迁协议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交由当地人民政府进行协调,协调不能解决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公证细则:第一条,为规范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公证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暂行条例》、《公证程序规则(试行)》,制订本细则。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应当由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签订,农村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签订主体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相关的政府部门,前者以村民委员会为典型代表,后者以政府征地办公室为典型代表。
签了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后还可以维权。根据法律规定,征收人与被征收人订立补偿协议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拆迁协议应该由房屋征收管理部门与房屋所有人签订。房屋征收部门可以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的内容有法律严格规定了相关条款,具体为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法律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等各项信息都应该在补偿协议中约定。
国家规定的拆迁补偿标准如下: 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
拆迁方(甲方):被拆迁方(乙方):社村民家庭安置方(丙方):见证方(丁方):为发展企业和搞好地方经济,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会东地方政策,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和丙方、丁方组织协调,就甲方因探采矿工程需要拆迁乙方房屋并使用乙方土地的相关拆迁
拆迁补偿协议和拆迁安置协议基本是一样的,是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为明确房屋拆迁补偿安置中的权利义务关系而订立的协议,是约定拆迁当事人之间民事权利义务的合同。 属于法律行为;法律平等性;合法必须性;具有法律效力;双务有偿性;房屋拆迁安置
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应注意以下内容:主体不符不签,核对与你签订拆迁协议的是否为拆迁许可证上的拆迁人或建设单位。如果两者不一致,就不能与其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被拆迁人一定要看到该转让合同并要到拆迁管理部门进行确认,在没有得到有效确认的情况下
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 一般有: 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