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0
诉讼费可以退的情形有:案件经审理结案可退还差额;根据败诉人承担的原则,胜诉方可直接办理退费;一方上诉缴纳诉讼费,判决或裁定另一方承担并缴纳后,退还给上诉人缴纳的费用;当事人申请撤诉,办理50%的退费数额;双方上诉预缴的,案经审理,双方承担的
医疗事故鉴定能提起行政诉讼。根据法律相关规定,当事人认为行政机关侵犯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行政案件。
劳动纠纷要先经过仲裁程序,即先到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仲裁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向法院起诉的程序:持仲裁书、民事起诉状向人民法院立案庭提起诉讼,收到立案通知后交纳诉讼费用,然后按法院的指示进
这些情况下可以中止诉讼: (一)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 (二)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四)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
可以诉讼离婚的情况:1、双发都同意离婚的;2、重婚的;3、在有配偶的情况下与他人同居的;4、有家庭暴力或虐待倾向的;5;遗弃家庭成员的;6、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7、双方因为感情不和分居已经达到两年的。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
(1)第二审法院决定将案件发回重审的,应当退还上诉人已交纳的第二审案件受理费。 (2)第一审法院裁定不予受理或者驳回起诉的,应当退还当事人已交纳的案件受理费;当事人对第一审法院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的裁定提起上诉,第二审法院维持第一审法院作出的
(1)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的。(2)双方要求离婚,但是对于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分歧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3)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的。(4)双方是在国外或港、澳、台登记结婚的。对于不在祖国内地登记的婚姻
以下情况适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其他。
劳动争议不可以可以直接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劳动争议时,应当先行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劳动仲裁申请,对仲裁结果不服的,方可自收到仲裁裁决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争议诉讼中的当事人应当提供下列证据: 1、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据,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 2、证明双方当事人民事法律关系成立的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单等; 3、有具体诉讼请求的,应提交诉讼请求金额的计算清单。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