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0
工商给予登记动产抵押物的价值并不是一定低于债权的。我国相关法规定,只要经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采用高于债权或者等于债权的动产抵押物来担保债权的实现,但担保的范围以债权为限。
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在设定抵押时,应保障抵押物的价值大于或等于其所担保债权数额,否则不能设定抵押权。抵押人所担保的债权超出其抵押物的价值时可以增设担保人,同一债权可以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抵押物不足以清偿债务时,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不需要偿还。 1、但如果继承人自愿偿还,则是可以偿还的。 2、债务人死亡的,他的债务由继承人在继承他的遗产份额的范围内承担偿还责任。 3、法律明确规定如果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则其不需要承担偿还被继承人的债务的责任
抵押财产根据法律规定的方式和程序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所变现的价款可能超出其所担保的债权数额或者不足清偿债权。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
民法典中不足额抵押的到期债务的处理,不足的部分由债务人自己承担,我国《民法典》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
债务违约抵的,押物可以通过拍卖或者变卖等方式处置,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自己有权处分的财产进行抵押的,当债务人没有履行其到期债务的时候,债权人可以对抵押财产优先受偿。
抵押物被债务人处置了,那么应当将处置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进行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因为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在抵押期间,如果抵押人经抵押权人同意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如果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
抵押物被债务人处置了,应当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抵押物不够还款是处理方式需视情况而定,具体如下: 1、抵押物不够还款,由债务人清偿剩余部分; 2、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的,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受偿; 3、协议不成的,抵押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
债务人可以抵押的财产: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
根据法律的规定,抵押权人可以采取以下方法应对抵押财产价值的减少: 1、抵押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财产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停止其行为。 2、抵押财产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恢复抵押财产的价值,或者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应的担保。 3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抵押物将会被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协议以拍卖变卖的财产的形式优先受偿给债权人,因为抵押权是一种法律上的民事权利,当资金借入人不能按时偿还债务时,它能够保护资金借出人。 抵押权赋予资金借出人从协议中确定的资金借入人资产的出售所得
对于债务违约的,债权人可以与债务人协议拍卖或者变卖抵押物,然后将拍卖或者变卖所得的借款用来优先受偿债务。不过如果双方订立的处置抵押物的协议如果损害了其他人的利益的,被损害利益的一方可以请求撤销该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