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2.10
一般来说,离婚诉讼是原告就被告原则,需要在被告的户籍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基层法院起诉,被告经常居住地和户籍地不一致的,以经常居住地为准。此外,还存在一些特殊情况,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的有: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应视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而定,若是当事人的诉讼标的属于不动产的权利确认、分割、相邻关系等引起的物权纠纷,以及政策性房屋的买卖合同纠纷,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属于专属管辖;若当事人的诉请标的是解除合同、返还房款
保险合同纠纷管辖法院是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但一般情况下,保险人对人寿保险的保险费,不得用诉讼方式要求投保人支付。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因给第三者造成损害的保险事故而被提起诉讼的,诉讼费通常保险人承担。
撤销权之诉管辖权的法院是被告住所地法院。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1、被告所在地管辖情况。 (1)夫妻双方同在住所地生活,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共同居住的县或区的基层人民法院就是管辖法院。 (2)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2、原告所在地管辖情况。 (1
离婚诉讼管辖法院: 1、夫妻双方同在住所地生活,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共同居住的县或区的基层人民法院就是管辖法院。 2、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3、离婚诉讼中双方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
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保险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公司。关于保险合同的管辖法院,要具体来区
离婚诉讼中的管辖,是指各级人民法院之间以及同级人民法院受理第一审民离婚案件的分工和权限。解决离婚诉讼中原告应向那个法院提起诉讼的问题。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以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为一般要求,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为例外的原则。
因车祸提起诉讼应当按照下列原则确定管辖: 1、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是指被告的户籍所在地,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按照经常居住地确定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是指离开住所一年以上并在经常居住地居住满一年以上。 2、侵权行为地,侵
根据法律规定,合同撤销权的管辖法院由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是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最高法院在关于适用的司法解释》第二十三条规定,债权人依照合同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提起撤销权诉讼的,由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根据2021年实施的《中华人
被告所在的区县级辖区人民法院就是受理变更抚养权纠纷的法院。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
追讨抚养费管辖法院如下: 1、一般情况下,追讨扶养费由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2、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进行管辖。 3、若被告下落不明或者被宣告失踪,可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