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0
根据法律规定,检察院是没有权利执行刑事拘留的,如果是检察院采取的刑事拘留的,需要按照法律的规定移送相应的公安机关执行刑事拘留。公安机关在异地执行拘留、逮捕的时候,应当通知被拘留、逮捕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被拘留、逮捕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应当予以
刑事拘留是一种临时性的刑事强制措施,主要是针对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采取的,其期限为三日,但可以延期至七日;如果有流窜作案、结伙作案、多次作案情形之一的,方可延期至三十日。如果公安机关超期羁押的话,则超期部分肯定应该赔偿。
刑事拘留超期可以向法院所在地的纪检监察部门、当地法院的检察部门检察科或民行科举报。对被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依法变更强制措施。
刑事拘留多久报检察院:诉讼拘留的期限最长为14日。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拘留期限最长为37日。需要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如果是公安机关拘留,且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如果是检察院直接受
刑事拘留不一定会移交检察院。刑事诉讼中的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刑事拘留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其一,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
被刑事拘留不需要获得检察院的批捕。只有实行逮捕才需要获得检察院或人民法院的批准,而实行刑事拘留可由公安机关自行决定。如果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具有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等情形的,公安机关可以先行拘留。
刑事拘留满后,对当事人的处理结果包括以下几种: 1、逮捕,事实清楚,证据充足,经检察院批准逮捕。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2、释放,针对的是无罪或证据不足的情形,即没有证据证实或证据不足以证实其所涉的罪行。 3、释放,同时处行政拘留(可以折抵,不
刑事拘留不需要通过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
警方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超过三十七天,仍没有向法院提请批捕的,就是超期羁押,犯罪嫌疑人、其家属或辩护律师,都可以要求警方放人。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的律师及其他辩护人对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采取强
刑事拘留后上交人民检察院一般需要二至三个月的时间,侦查终结后,办案机关会将案件移交检察院。 人民检察院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对于复杂、重大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作出决定。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需要的证据材料
刑事拘留不需要人民检察院批准,但是逮捕需要人民检察院批准。 公安机关逮捕人时,应当出示逮捕证,这是法定程序。 犯罪嫌疑人被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也需要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 若是认为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应当建议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有关机关应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