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1.02
高利贷一般是违法行为,但不属于犯罪,因此一般高利贷不会被判刑。但是采取非法拘禁、暴力等方式追要高利贷的,可能构成非法拘禁罪、故意伤害罪等。 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还会构成高利转贷罪。
检察院能直接立案侦查的案件有: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案件。立案是指公安、司法机关及其它行政执法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自首以及自诉人起诉等材料,按照各自的管辖范围进行审查后
刑诉法赋予辩护人为被告人辩护的权利: 1、接受委托担任辩护人的权利。 2、查阅、摘抄、复制案件材料权和会见通信权。 3、调查取证权。 4、审查起诉阶段提出辩护意见权等等。
在刑事诉讼中的侦查阶段,犯罪嫌疑人所享有的权利范围包括:对于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不予以释放、解除或者变更、应当解除查封、扣押、冻结不解除等情形的,有权向该机关申诉或者控告。
有效成立合同的法定条件是:当事人是真实、自愿订立合同的;当事人都有订立合同的民事行为能力;合同的内容、形式合法;不违背公序良俗;以及法律规定的或当事人约定的其他生效条件。
遗嘱的有效条件有:遗嘱由遗嘱人自己亲笔书写或者他人代写,书写完了之后遗嘱人在遗嘱上签上自己的名字,并注明年、月、日;遗嘱人在写遗嘱时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自书遗嘱基于自己的真实意思表示订立遗嘱才合法有效。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
高利贷严重的可能会涉及高利转贷罪。高利转贷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行为。相关内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
高利转贷罪的构成要件: 1、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必须是出于故意; 2、犯罪主体: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借款人; 3、犯罪客体: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信贷资金的发放及利率管理秩序; 4、客观要件:表现为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
高利转贷罪的主观要件是故意;在客观上表现为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数额较大的行为。 根据《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第一款规定,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
诽谤罪的立案标准是: 1、涉嫌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情节严重的,应予立案。 2、侮辱罪是情节犯,行为人公然侮辱他人的行为,必须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才构成犯罪,予以立案追究。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四十三条对于赌博罪的立案标准作出了规定,具体如下:第一款规定,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案: 1、组织三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五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