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2
服务合同不是委托合同。服务合同是以服务为标的的合同,属于无名合同,是有偿、双务的合同。委托合同是受托人以委托人的名义和费用为委托人办理委托事务、委托人按约支付报酬的合同。
委托合同不属于服务合同。委托合同的主体是委托人和受托人;合同主要内容是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委托范围是委托受托人处理一项或者数项事务或者处理一切事务,不属于服务合同。
转委托是受托人把本应由自己亲自处理的委托事务交给他人处理的行为。 服务合同只有在经过委托方的同意,或者在紧急情况下为了保护委托人的利益时才可以转委托。
服务合同只有在经过委托方的同意,或者在紧急情况下为了保护委托人的利益时才可以转委托。委托合同中,受托人应当亲自处理委托事务。经委托人同意,受托人可以转委托。转委托经同意的,委托人可以就委托事务直接指示转委托的第三人,受托人仅就第三人的选任及
《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第396条的规定,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 而服务合同,我国合同法中并没有明确服务合同的概念。《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第124条规定,本法分则或者其
委托合同的法律特征如下: 1、建立在委托人与受托人的相互信任基础上; 2、标的是处理委托事务; 3、受托人以委托人的名义和费用处理委托事务; 4、委托合同可以是有偿的,也可以是无偿的。
委托合同不属于服务合同。委托合同是受托人以委托人的名义和费用为委托人办理委托事务、委托人按约支付报酬的合同,服务合同是以服务为标的的合同,属于无名合同,是有偿、双务的合同。
服务合同是可以转委托的,只要经过委托人的同意、追认或者在紧急情况下为了委托人的利益考虑就可以将服务合同转委托给第三人。第三人在经过转委托后,为委托人提供服务。
服务合同只有在经过委托方的同意,或者在紧急情况下为了保护委托人的利益时才可以转委托。委托合同中,受托人应当亲自处理委托事务。经委托人同意,受托人可以转委托。转委托经同意的,委托人可以就委托事务直接指示转委托的第三人,受托人仅就第三人的选任及
服务合同与委托合同的区别: 1、处理事务的主体不同; 2、承担的责任不同; 3、合同形式不同; 4、采用的报酬支付方式不同; 5、认方式不同。
委托合同的法律规定是: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当事人双方互相承担对待给付义务的合同,委托合同一经成立当事人双方均需承担一定的义务。
委托合同的法律特征是: 1.建立在委托人与受托人的相互信任基础上; 2.标的是处理委托事务; 3.受托人以委托人的名义和费用处理委托事务; 4.委托合同可以有偿可以无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