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9
1、设立公司应当申请名称预先核准; 2、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提交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的文件; 3、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1、准备公司名称、住所、组织机构和注册资金; 2、申请核准公司名称; 3、申请分公司的设立登记; 4、予以登记后,领取营业执照; 5、开立银行账户; 6、申请税务登记; 7、刻章。
公司设立登记程序为:第一申请名称预先核准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由全体发起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名称预先核准。预先核准的公司名称保留期为6个月。预先核准的公司名称在保留期内,不得用于从事经营活动,不得转让。第二申请
1.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拟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从事研究、投资、估值、营销等业务的人员,拟任高级管理人员、业务人员不少于15人,并应当取得基金从业资格; 2.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设施和与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 3.设置
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批准,或者分公司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分公司的公司登记机关准予登记的,发给《营业执照》。公司应当自分公司登记之日起3
首先,由公司董事会拟定制定公司分立方案,并同时草拟有关的协议。分立方案涉及的内容包括分立的原因与目的、分立后公司的地位、分立后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问题的安排,尤其是处理财产及债务分割的问题。其次,公司股东会通过分立方案。公司董事会制定方案后,
公司分立有以下程序: 1、公司董事会制定公司分立方案; 2、公司股东大会关于分立方案的决议; 3、董事会编制公司财务和财产文件; 4、政府主管部门的批准; 5、履行债权人保护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公司分立,财产应当相应分割。
关于公司股权继承的法律依据,相关内容如下: 1、《公司法》第七十五条: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所以,如果公司章程对继承股东资格有除外规定的,死亡股东的继承人不能当然成为公司的股东。 2、
公司变更登记的法律依据:《公司法》第十二条第二款,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改变经营范围,但是应当办理变更登记。《公司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