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26
现行的司法实践中,夫妻离婚时对抚养权有争议的,子女抚养权判决原则主要依据最高人民法院1993年发布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该司法解释部分规定在实践中已经略有调整,但仍现行有效。 根据最高院上述司法解释的
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离婚之后支付孩子抚养费是一方的义务,应该严格按照约定好的内容或者法院判决的内容,按时支付实际的抚养费,如果一方实在无经济能力或者下落不明从而导致对方拿不到抚养费的,一般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的抚育费;如果一方拒绝支付
可以申诉解决。对最终刑事判决不服,可以提出申诉。 1、我国采用两审终审制度,即二审就是终审,当事人无法再上诉。如果对二审判决不服,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申请申诉; 2、申诉必须满足一定条件,否则会被驳回,比如发现了新证据,可以影响
离婚判决书可以办理结婚证。人民法院判决离婚只给判决书,不给离婚证的,那么离婚当事人凭离婚判决书,到其中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处,再次登记结婚。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需要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规定的,予以登记
刑事案件不满二审判决可以提出申诉。申诉人的范围包括:自诉人、被害人、被告人,及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当事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姐妹等;申诉人的申诉内容,可以是对第一审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进
注销营业执照的流程。注销营业执照后,营业主体将不复存在。具体流程如下: 1、要注销营业执照,首先应当对公司资产进行清算; 2、清算资产后,向社会公告进行债权申报; 3、按照申报的债权,以清算资产按照清算顺序进行清算; 4、完成上述程序后,办
离婚的时候就会判定孩子的抚养权。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夫妻双方都应对孩子的抚养权作出一定的判定。这主要是因为,离婚意味着夫妻双方婚姻关系的解除,并不意味与婚生子女之间的亲子关系的解除。根据我国民法典第1084条的规定,父母与子女之间
离婚判决书不需要换成离婚证,也能具有证明双方已经解除了夫妻关系的法律效力。夫或者妻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确认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由此下发的离婚判决书或者调解书,与民政部门颁发的离婚证,是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因此,如果双方经过诉讼程
起诉离婚,孩子的抚养权问题,按照以下的规则确定: 1、离婚时子女不满两周岁的,考虑到子女较小,更加需要母亲的照顾,有的可能尚处于哺乳期,所以法律规定离婚后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但如果母方有特殊原因,实际上不能或不愿抚养子女的话,可以判决随父方
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向人大信访部门进行反映。可以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并报
男女双方离婚之后子女的抚养权是可以变的。子女的抚养权变更有两种方式。一种是由男女双方协商变更,双方协商变更之后,可以到公证处办理公证手续。如果有一方不愿意变更抚养权的,那么想要变更抚养权的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变更抚养权。确定是否变更子女抚
宣判之后,本人可以在收到判决书之次日起10日之内提出上诉;亲属代为上诉的,应当在收到判决书之次日起10日之内,向原审法院提出,法院再征求被告人的意见;被告人同意的,启动第二审程序,不同意的,到期生效。在刑事案件当中,关于二审的上诉,上诉之后
离婚10年了判决书丢了,通常有两个途径可以补救: 1、如果是作出离婚判决后不久丢失的,那么可以直接联系起诉离婚后,负责审理该离婚案件的法官,说明情况后,法官会通常再给一份离婚判决书; 2、但是如果距离判决时间已经很久,那么可以亲自,或者委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