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2.17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二)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 (三)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四)其他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行政处罚折抵刑罚后的内容是违法行为构成犯罪,人民法院判处拘役或者有期徒刑时,行政机关已经给予当事人行政拘留的,应当依法折抵相应刑期。违法行为构成犯罪,人民法院判处罚金时,行政机关已经给予当事人罚款的,应当折抵相应罚金。
被人民法院判处有罪的犯罪分子先前被处以的行政罚款折抵罚金可以这样执行。如果被执行人的行政违法行为同时构成犯罪行为的,已被行政机关执行的行政罚款应当折抵罚金。如果未缴纳罚款的,则罚金仍需足额按规定缴纳。
(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二)受他人胁迫或者诱骗实施违法行为的; (三)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 (四)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其他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使国家行政权的机关和组织及其工作人员所实施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利,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法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并做出裁判,从而解决行政争议的
行政罚款折抵罚金可以这样执行。如果被执行人的行政违法行为同时构成犯罪行为的,已被行政机关执行的行政罚款应当折抵罚金。如果未缴纳罚款的,则罚金仍需足额按规定缴纳。
1、不满14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 2、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3、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不予处罚; 4、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或者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
对行政处罚一事不二罚的理解具体如下: 1、概念: 行政处罚一事不二罚,是指行政机关不得以同一事实和同一依据,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给予两次罚款的行政处罚。 2、目的: 一事不二罚作为行政处罚的原则,目的在于防止重复处罚,体现过罚相当的法
行政处罚折抵刑罚需要在一定的条件下才会发生: 1、违法行为同时违反了行政法律规范和刑事法律规范,根据这两个法律规定都要给以处罚; 2、行政机关不认为这一行为触犯了刑法,因而给了行政处罚,后又发现该行为触犯了刑法,司法机关需要给刑事处罚; 3
1、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 2、受他人胁迫或者诱骗实施违法行为。 3、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 4、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 5、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