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4
行政诉讼一般会在六个月内下判决;但是情况特殊的,则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审理期限;如果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则会在四十五内下判决。上述期限均从立案之日算起。
人民法院对行政诉讼进行一审审理的,如果是普通程序的,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第一审判决,简易程序是45天。我国《行政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第一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人民法院对行政诉讼进行一审审理的,如果是普通程序的,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第一审判决;如果是简易程序的,在立案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审结。
行政诉讼合议庭的判决有:行政行为正确无误的,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行政行为有错误的,判决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为;被告不履行法定职责的,判决被告在一定期限内履行;被告依法负有给付义务的,判决被告履行给付义务。
行政诉讼的判决,一般要在立案之日起的六个月内作出;如果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则要经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高级人民法院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如果法院是采用简易程序来审理的,则要在立案之日起的四十五日内作出判决。
行政诉讼判决书的写法: 1、开头写好原告、被告、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的具体情况; 2、概述原告提出的具体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被告答辩的主要内容; 3、写明法院认定的事实和证据; 4、写明判决的理由、结果; 5、写明诉讼费用的负担
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行政诉讼案件,属于普通程序的,应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宣布第一审的判决,如果是简易程序的,时间则为四十五日。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在六个月内作出一审判决,但是如遇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延长,应由高级人民法院进行批准,而如果
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诉讼何时作出判决主要取决于审判的程序。属于普通程序的,6个月内就要判决结束,属于简易程序的,自立案起45日内就要宣判。在实践中,即使原告在行政诉讼中不提出行政处罚程序方面的问题,人民法院也需要审查相关程序是否合法
检察院可以对行政案件提起抗诉。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调解书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等情况的,应当提出抗诉。
行政诉讼期间法定情形下可以继续强制执行。比如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对行政诉讼的裁判文书是可以申请强制执行的。如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拒绝履行判决、裁定、调解书的,行政机关或者第三人可以向第一审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如果是行政机关拒不履行的,则法院也可以采取一定的措施强制其履行。
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对行为人处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单处或者并处罚金。根据《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
对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行政案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