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27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一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不服,依法提起诉讼的,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提起行政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符合本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散诉的条件:(1)撤诉申请人必须是原告(一审)上诉人(二审)原审原告或原审上诉人以及经他们特别授权的代理人。被告或第三人和被上诉人以及原审被告和原审被上诉人均不得提出撤诉申请。(2)申请撤诉必须基于当事人自己真实的意思表示,出于当事人自愿。
在人民法院作出裁判前,当事人有权通过互相协商,达成解决争议的和解协议,以终结诉讼。诉讼代理人,是指依照代理权,以当事人名义代为实施或接受诉讼行为,从而维护当事人利益的诉讼参加人。
行政诉讼证据合法性的内容:现有证据材料不能证明证据收集的合法性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提请人民法院通知有关侦查人员或者其他人员出庭说明情况;人民法院可以通知有关侦查人员或者其他人员出庭说明情况。有关侦查人员或者其他人员也可以要求出庭说明情况。经人
行政诉讼起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诉讼请求。也就是原告提起行政诉讼要解决的问题,要达到的目的。 二、案件事实。事实是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依据,起诉状必须写明被告侵犯起诉人合法权益的事实经过、原因及造成的结果,指出行政争议的焦点。 三、理由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 (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
医疗保险诉讼案件不属于行政诉讼,属于民事纠纷案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属于行政诉讼。
我国环境行政诉讼的内容: 要求履行职责之诉,即环境保护法律主体中的公民或者法人,向国家行政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提起的、要求法院令他们履行环境保护法律所规定的职责的诉讼。
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的内容是关于犯罪人罪行的减轻。如果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自愿如实告知自己的罪行的,并且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表示愿意接受处罚的,可以按照法律放宽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