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0
扶养协议和遗嘱应当采用遗赠扶养协议,因为遗赠扶养协议效力高于遗嘱。依照相关法律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遗赠扶养协议不可以由法定继承人签订。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我国公民可以与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个人或组织订立遗赠抚养协议,只要满足不违反法律规定、体现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协议主体适格等条件,该协议就有效。
遗赠抚养协议指的是遗赠人与受遗赠人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的一份协议,其协议的内容主要是约定受遗赠人承担遗赠人的生养死葬义务,从而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1、个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已婚的还要带上结婚证。 2、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未拿到产权证的带购房合同和付款发票。 3、双方已经草拟好的协议书。
遗赠扶养协议需要遗赠人和受遗赠人签字。遗赠扶养协议是遗赠人和扶养人之间关于扶养人承担遗赠人的生养死葬的义务,遗赠人的财产在其死后转归扶养人所有的协议。遗赠扶养协议是一种平等、有偿和互为权利义务关系的民事法律关系。
接受遗赠公证的程序有: 1、受遗赠人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公证申请; 2、公证机构依法审查申请材料; 3、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符合条件的,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
解除收养公证需提交的证明和材料: (1)双方当事人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及其复印件; (2)解除收养关系协议书; (3)双方收养关系成立的公证书或其他能够证明收养关系成立的证明材料; (4)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办理遗产继承公证需要以下材料: 1、被继承人与继承的身份关系证明,以及身份证明; 2、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3、被继承人所留遗产的产权证明; 4、继承人生前立有遗嘱的,当事人应提交遗嘱原件。
办理遗产继承公证需被继承人与继承的身份关系证明,以及身份证明,被继承人死亡证明,被继承人所留遗产的产权证明,继承人生前立有遗嘱的,当事人应提交遗嘱原件。当事人需亲自去公证处办理公证手续。 《公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
办理遗产继承公证手续时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所有法定继承人应亲自到公证处办理,并提交身份证、户口簿原件; 2、放弃继承的,继承人应亲自到公证处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书》或提交住所地公证处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书》原件; 3、被继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