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30
回迁房债权不大于抵押权,抵押权是指在债务人不履行其到期债务的时候,抵押权人可以对抵押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所以抵押权是可以优先受偿的,所以债权不大于抵押权。
抵押权属于物权,抵押权属于担保物权。所谓债权是指在债的关系中权利主体具备的能够要求义务主体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抵押权是债权人对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占有的担保财产,在债务人届期不履行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时,依
罚款和债权相比,债权优先。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被执行人在执行中同时承担刑事责任、民事责任,其财产不足以支付的,按照以下顺序进行: 1.人身损害赔偿中的医疗费用; 2.退赔被害人的损失; 3.其他民事债务; 4.罚金; 5.没收财产。
船舶优先权不是债权,它有着与债权根本不同的特征。船舶优先权的行使不需要请求债务人,征得债务人的同意,得到债务人的协助。同时它还可以直接支配标的物,对抗船舶受让人等社会第三人,这些都是只有物权才具备的特征。
有担保的债权优先于无担保的债权。债务清偿抵充如下: 1、债务人对同一债权人承担的债务种类相同,债务人的支付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债务人在清偿时指定其履行的债务,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 2、债务人未指定的,应当优先履行到期债务,几项债务到期的,
它们的顺序为留置权优先于抵押权和质押权受偿。无论抵押权、质押权和留置权的设立时间谁在前,留置权一律优先于抵押权、质押权受偿。抵押权应优先于质押权受偿。但必须有一个前提条件,即抵押权有效设立且依法登记,未经登记的抵押不能优先于质押权受偿。
船舶优先权属于债权。根据法律规定,债权是指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的权利,船舶优先权是指特定海事债权人享有的、当债务人不履行相关义务或者不能履行债务时,以产生海事请求的船舶为标的的对担保物优先受偿的权利。
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质权并不优先于抵押权,如同一财产上既设立抵押权又设立质权的,在发生实现担保债权时,按照抵押权与质权的登记、交付时间先后确定清偿顺序。
是的,有担保的债权就担保物优先于无担保的债权受偿。债的清偿抵充顺序: 债务人对同一债权人负担的数项债务种类相同,债务人的给付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由债务人在清偿时指定其履行的债务。 债务人未作指定的,应当优先履行已经到期
有抵押的债权不属于破产债权。破产债权既区别于可以从破产财产中优先拨付受偿的破产费用请求权,也区别于将不属于破产人的财产从破产中取回的取回权,以及有担保的债权人行使的别除权。别除权突破了破产法上债权集体受偿原则,其实质是一种个别清偿,所以有抵
抵押权的性质属于物权,抵押权属于担保物权,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的时候,抵押权人可以对抵押财产优先受偿,抵押权人实现自己的抵押权可以通过与抵押人协商,将抵押财产进行拍卖或者变卖,然后抵押权人对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抵押权在赔偿完被害人的医疗费与损失后优先于刑事处罚受偿。法律规定执行人同时承担刑事责任、民事责任,其财产不足以支付的,按照下列顺序执行: 1、人身损害赔偿中的医疗费用; 2、退赔被害人的损失; 3、其他民事债务; 4、罚金; 5、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