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6
自拟遗嘱是有效的,但需要符合法律的形式要求才能产生法律效力。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遗嘱由本人书写,需要遗嘱人本人书写,不能由他人代为书写。遗嘱完成后,应当由立遗嘱人亲笔签名,并注明明年、月、日。这种遗嘱符合法律真实性和有效性的标准,值得法律
遗嘱继承有时效。法律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法律规定当事人
无公证遗嘱是有效的。因为遗嘱是否公证,都不会影响其法律效力。虽然公证遗嘱不具有排他效力,但是立有数份遗嘱且内容相互抵触的,一般是以所立的最后1份遗嘱内容为准。因此只要立遗嘱人在订立公证遗嘱后没有重新订立,或者更改遗嘱的内容,那么公证遗嘱的效
口头遗嘱必须具备以下几个条件方才有法律效力: 1、口头遗嘱只能在危急情况下“订立”。 2、若“危急情况解除”而立遗嘱人没有死亡的,口头遗嘱即失效。 3、口头遗嘱必须有“两个以上证人在场见证”方为有效。
如果立遗嘱时父亲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遗嘱是父亲的真实意思表示,且遗嘱的形式符合规定,遗嘱处分的财产是父亲的合法财产,且遗嘱内容合法,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也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则该遗嘱就是有效的。
口头遗嘱符合下列条件就是有效: 1.须在危急情况下设立。 2.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3.立遗嘱人必须有遗嘱能力,即在立遗嘱时必须具有完全行为能力。 4.立遗嘱人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 5.遗嘱的内容必须合法,如必须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
公证了的遗嘱能改。当事人可以再立公证遗嘱。法律规定,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民法典》规定公民订立遗嘱可以采用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口头遗嘱、录音遗嘱以及公证遗嘱的方式,这都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在实践中,公证遗嘱是最方便继承人的遗嘱形式。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详细定义,根据遗嘱的种类不同,其生效的具体条件也是有些许区别,对于自书遗嘱,需要遗嘱人亲笔书写菜具有法律效力。对于代书遗嘱,需要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并由遗嘱人真实的意识表示。录音遗嘱需要遗嘱人亲自口述,并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公证
遗嘱是否需要公证由立遗嘱人自行决定,法律没有强制要求,也就是说,遗嘱可以公证,也可以不公证。遗嘱不以公证为其有效的条件,自书遗嘱符合法律规定的,一样是有效的。并且遗嘱共五种形式,自书遗嘱是其中一种,合法有效。但是经过公证和律师认证的遗嘱效力
没有经过公证的遗嘱,只要符合法定有效条件的,即是有效的。遗嘱有效的实质要件: 1、遗嘱人须有遗嘱能力; 2、遗嘱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3、遗嘱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 4、遗嘱中所处分的财产须为遗嘱人的个人
录音遗嘱只要立遗嘱的方式和遗嘱的内容合法就有效,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公证处出具的遗赠公证书,如果公证书的内容违法或者与事实不符的,公证机构应当撤销该公证书并予以公告,该公证书自始无效,该公证遗嘱没有法律效力。如果公证书有其他错误的,公证机构应当予以更正,公证遗赠有法律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