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20
住房公积金提取比例:设区城市(主要指地级市)单位和职工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原则上不高于12%(合计缴存比例为10%至24%),具体标准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住房公积金提取比例为用于租房消费每月可提取额不超过申请当月应缴存额的50%,每年度可以提取不超过12个月的月可提取额;用于其它住房消费每月可提取额不超过申请提取前12个月内职工住房公积金应缴存总额的30%。
一、东莞公积金提取比例如下: 1、租住东莞市住房提取比例上限提高至70%、额度上限提高至1800元; 2、租房者可申请积分入学; 3、向租赁住房所在镇街(园区)教育部门申请; 4、租赁住房达到一定年限的,实行“租购同分”; 5、成立市房屋租
公司在分配完当年税后利润之时,要提取利润的10%划入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中。金额若达到公司注册资金的50%以上时则可以不提取。 若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资金的话,则在进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用当年的利润弥补,弥补完之后才可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比例如下: 1、租房提取每月可提取额不超过申请当月应缴存额的50%,每年度可以提取不超过12个月的月可提取额。 2、用于其它住房消费提取额不超过申请提取前12个月内职工住房公积金应缴存总额的30%。 3、购买具有所有权的住房
法定公积金的提取比例是:公司税后利润的百分之十。但如果公司法定公积金的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提取比例是50%,不同情况的提取比例也是不一样的,具体如下: 一、租房提取:支付住房租金的,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应当无具有所有权的住房,每月可提取额不超过申请当月应缴存额的50%,每年度可以提取不超过12个月的月可提取额,每年度可
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规定比例是:用于租房消费每月可提取额不超过申请当月应缴存额的50%,每年度可以提取不超过12个月的月可提取额;用于其它住房消费每月可提取额不超过申请提取前12个月内职工住房公积金应缴存总额的30%。
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应按照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计提的法定盈余公积累计达到注册资本的50%时,可以不再提取,对于非公司制企业而言,也可以按照超过净利润10%的比例提取,任意盈余公积的比例由公司自行准定法定公益金应
单位及个人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各为5%-12%,具体缴存比例由单位和个人根据实际情况自行选择;每个单位只能选定一个单位缴存比例,个人缴存比例应等于或高于单位缴存比例。
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