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09
1.双方当事人应具有实施法律行为的资格和能力; 2.当事人应是在自愿的基础上达成的意思表示一致; 3.合同的标准的和内容必须合法; 4.合同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
建设工程在竣工之后应当由建设单位进行初步验收,之后再进行竣工验收。根据我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建设单位收到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后,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
在一审期间,发包人本来可以通过申请工程质量鉴定的方式举证,但其并没有提出上述申请,而是在一审判决其败诉之后才在二审中提出,由于错过了法律规定的举证期限,所以其工程质量鉴定申请当然无法获得法院支持。
工程质量保证金能申请退还。工程质量保证金一般为工程总造价的3%,是由合同双方约定从应付合同价款中预留的当标的物出现质量问题需要进行修理时用于支付修理费用的资金,在竣工验收合格后的一至两年退还。
需要申请理赔。首先用人单位应该在一个月内向劳动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单位不申请的话,自己写份工伤认定申请,向当地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然后单位开始赔偿,主要包括伤残补助金、医疗费。
当建筑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时,应按下列规定进行处理:1.经返工重做或更换器具、设备的检验批,应重新进行验收。2.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能够达到设计要求的检验批,应予以验收。3.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但经原设计单位核算认
1、返修处理 当项目的某些部分的质量虽未达到规范、标准或设计规定的要求,存在一定的缺陷,但经过采取整修等措施后可以达到要求的质量标准,又不影响使用功能或外观的要求时,可采取返修处理的方法。 2、加固处理主要是针对危及承载力的质量缺陷的处理。
工程质量处理的程序: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总监理工程师以《工程质量事故通知单》的形式通知施工单位,要求停工;施工单位进行质量事故调查,填写调查报告报监理单位与工程部;组织事故原因分析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提出事故处理方
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勘察、设计合同和施工合同。《民法典》第七百九十四条【勘察、设计合同的内容】勘察、设计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提交有关基础资料和概预算等文件的期限、质量要求、费用以及其他协作条件等条款。第七百九十五条【施工合同的内容】施工合同的内容
工程实际竣工日期的确认,如经双方签字确认竣工日期的,应以双方确认的日期为竣工日期。当双方对实际竣工日期有争议时,应分别情况进行处理: 1、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作为竣工日期。 2、承包人已经提交了申请竣工验收的报告,而
建设工程分包人的工作:对分包工程进行设计、施工、竣工和保修;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完成规定的设计内容;提供工程进度计划及统计报表;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对分包工程的成品进行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