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09
如果建设工程的质量不合格,对方有权解除合同。 根据法律规定建设工程承包合同解除的条件包括: 1、明确表示或以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2、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没有完工,且在发包人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完工的; 3、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不合
依现行法律规定,当合同无效后,对已经取得的财物应返还原物、恢复原状或折价补偿。但是,建筑工程与其他财物不同,无法返还原物、恢复原状等或者恢复原状会造成更多的社会经济损失。如果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根据有关司法解释规定,根据工程完工状况,建设
1、如果建设工程的质量不合格,对方有权解除合同。根据法律规定建设工程承包合同解除的条件包括:1、明确表示或以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2、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没有完工,且在发包人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
可以。 1、当事人就同一建设工程订立的数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均无效,但建设工程质量合格,一方当事人请求参照实际履行的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承包人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2、实际履行的合同难以确定
不可以。 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是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可以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承包人。 2、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处理: (一)修复后的建设
视情况而定,约定了利息的,可以就垫资款主张利息。对垫资未约定利息不得主张利息。约定的利息计算标准不得高于垫资时的同类贷款利率或者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否则超出部分不予支持。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对垫资和
合格的建筑工程,要经过验收小组的验收,并且工程监督机构对工程合同的履行情况,和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工程的质量和相关单位提供的档案资料,进行审核和查验。查验合格后,验收小组和施工组签字了就合格了。 具体包括,承包方向发包方提交带有总
建设工程的质量监督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委托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具体实施,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可以将施工现场的监督检查委托给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具体实施。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的建设工程质量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合格的条件如下。 第一,承包方要完成合同约定和工程涉及的各项内容,确保工程质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符合合同和设计未见的约定。第二,承包方要向发包方提交带有总监理工程师意见,等相关负责人签字的竣工报告。第三,承包方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