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6
精神病人的监护人由谁担任: 1.配偶。 2.父母,子女。 3.其他近亲属。 4.其他组织和个人愿意的,必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精神病人的监护人一般由配偶、父母、子女或其他近亲属担任。精神病人监护人的设定也包括法定监护和指定监护。 法律对于近亲属、朋友担任监护人,设有一定顺序。对于未成年人,其祖父母、外祖父母为第一顺序,兄姐为第二顺序,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为第三
精神病人的监护人可按如下规则确定:若为未成年人在,则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父母死亡的,由祖父母、兄姐等具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若是成年人,则由配偶、父母、兄姐等具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
精神病人的监护人按照是顺序为其配偶、父母、子女、其他近亲属和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精神病人的监护人可以由由监护能力的配偶;父母、子女;其他近亲属按顺序担任,监护人的职责是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
精神病人属于为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监护人的顺序是:配偶;父母、子女;其他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如果精神病人已经结婚,则其监护人一般由配偶担任。无配偶的,由父母或者子女担任,然后按顺序是由其他近亲属担任,最后是其他愿意担任的个人或者组织。如果是未成年的精神病人,那么依法由父母担任监护人。
下列人员可以担任精神病人的法定监护人: 1.配偶; 2.父母; 3.成年子女; 4.其他近亲属; 5.经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的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
精神病人的法定监护人,按下列顺序由下列人员担任: 1、配偶; 2、父母; 3、成年子女; 4、其他近亲属; 5、精神病人所在单位或者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 对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监护人有争议的,由精神病人所在单位
精神病人的第一监护人是其配偶。第二顺序监护人是其父母。有成年子女的精神病人,其成年子女为他的第三顺序监护人。第四,顺序监护人,第四顺序监护人为其他的近亲属。监护人就是那些没有行为能力,或者是被限制行为能力的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一切的合法权益,
患有精神病的妻子的监护人是其丈夫。如果丈夫没有监护能力,其父母、成年子女以及其他近亲属都可以担任监护人。监护人应当履行好自己的监护职责,维护被监护人的利益,看管好被监护的精神病患者。如果上述监护人都没有或者不能够担任情况的下,愿意担任精神病
精神病人的监护人的确定方式:一般按照其配偶、父母、子女、其他近亲属和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的顺序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