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1
不可以。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探望权从法理上看,它是基于亲权的一种派生权利,只要身份关系存在,探望权就应该是非直接抚养一方的权利。规定探望权的意义则在于:保证非抚养一方能够定期与子女团聚;有利
离婚协议写明一方放弃孩子探视权,法律上无效。探望权从法理上看,它是基于亲权的一种派生权利,只要身份关系存在,探望权就应该是非直接抚养一方的权利。
《民法典》中没有关于离婚后如何放弃探视权的规定,但有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该探视权属于法定权利,也属于法定义务,任何人不得侵犯,权利人也无法自行放弃,必须依法履行。
当事人可以约定,但是,探视权和支付抚养费是法定权利和义务,即使这样约定了,享有权利一方违反约定要探视孩子的,或子女要求给付合理抚养费的,依然能够得到法律的支持。 根据《民法典》规定,探望权是法律明确赋
父亲探视孩子属于法定权利,不可能因为夫妻双方的约定而废除,所以男方虽然签了该协议但还是有探视权。不过你可以要求男方支付孩子的抚养费。
男方提出放弃探视权,可以的,可以约定,但属无效约定,登记机关也不会办理的,但男方以后还是有权主张的但男方以后还是有权主张的
离婚协议不能放弃探视权。探望权是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的父或母特有的权利,也是父或母亲必须遵守的法定义务,不能自由处分。一方以离婚协议中有放弃探望权的约定为由抗辩的,不予准许,应认定离婚协议中关于放弃探望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不能放弃子女探望权。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也就是说,父母对子女的抚养和探望既是权利,也是义务,父母离婚后,无论子女由哪一方直接抚养,其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这是处理父母与子女关
女方享有抚养权,男方可以行使探望权,但是并不能直接带走孩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夫妻双方离婚后,只有一方享有抚养权。但是,未享有抚养权的一方,仍然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其享有法定的探望权。未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有权探望子
我国并没有对探视权能否接走孩子,作出明确法律规定。 父母双方可通过协商决定探视的时间、方式,无法协商一致时,法院可以作出具体判决。 通常会从保护未成年人利益的角度,结合孩子的生活、学习情况进行判定,同时要考虑到探视权的行使不能影响到未成年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