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30
拆迁补偿是在行政诉讼范围之内的。如果被拆迁人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拆迁补偿协议的,能够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机关对于当事人作出的拆迁补偿决定是在行政诉讼范围之内的。如果被拆迁人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拆迁补偿协议的,能够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政府拆迁赔偿诉讼是行政诉讼。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人民法院请求司法保护,人民法院通过对被诉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从而解决特定范围内行政争议的活动。在中国,行政诉讼与刑事诉讼、民事诉讼并称为三大诉讼,是
对拆迁补偿款有异议的,一般是提起行政诉讼解决,而行政诉讼的诉讼期限为六个月,从当事人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开始计算的。如果申请了行政复议的,对复议决定不服的,自收到决定书15日内提起。
拆迁补偿协议属于行政诉讼。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 (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
对拆迁补偿款有异议的,应该提起行政诉讼解决,而行政诉讼的起诉期限为六个月,从当事人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开始计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五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
房屋拆迁补偿诉讼时效是六个月,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或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不属于其自身的原因耽误起诉期限的,被耽误的时间不计入起诉期限。
拆迁补偿诉讼最长期限是六个月。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
拆迁补偿纠纷属于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