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26
法院通过看一段劳动关系是否符合承揽合同的特征来认定承揽关系。承揽关系的特征是: 1、以一定工作的完成为目的; 2、标的具有特定性; 3、定作人可以留置定作物,承揽人对完成的工作成果享有留置权; 4、承揽人在完成工作中具有独立性,工作中的风险
判断雇佣关系是否存在,应从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二方面考虑: 从形式要件上看双方有无订立雇佣合同或口头雇佣协议; 从实质要件上,首先要看双方的权力义务是否为一方提供劳务,另一方支付报酬。其次要看雇员是否受雇主控制、指挥和监督,即是否存在隶属关系
认定事实劳动关系: 一、双方是否存在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 二、用人单位是否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 三、用人单位是否为劳动者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
监护人不一定是要法院指定的。 我国法律规定,事先没有确定监护人的,可以由具有监护资格的人协商确定。 有监护资格的人对监护人确定一事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法院指定监护人,人民法院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在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中指定监护人。
赠与合同的终止事由的相关法律规定: 一、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二、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
遗嘱指定监护人的,优先于法定监护。监护是指监护人对被监护人利益进行保护的一种民事法律行为。而监护的种类是比较多的,包括法定监护和指定监护、遗嘱监护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实行自愿原则。而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以遗嘱指定监护人的,优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
估计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内容可知,监护人不一定要由法院指定,如果有法定监护人的,由法定监护人承担监护责任。如果没有法定监护人并且监护人对确定监护权不服的,由法院指监护。
监护人不是必须由法院指定。根据相关法律固定,可以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
法院申请成为监护人,要满足法定的监护人的条件,向法院递交申请材料。申请确定监护人的,必须经过有关组织予以指定;法院确定监护人时,要根据被监护人的近亲属的顺序确定;如果是被指定人不服的,还应当在接到有关组织关于指定监护的通知(书面或口头通知)
法定监护人的顺序如下: 1、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当然监护人; 2、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祖父母、外祖父母担任监护人; 3、祖父母、外祖父母不担任监护人的,由兄、姐担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