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2
被监视居住期间获得执行机关的批准可以出国,反之不可。监视居住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为加以监视、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
监视居住是否会无罪释放,视情况而定: 1、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属于刑事强制措施,期满后是否释放看情况而定,如果能够查清犯罪事实,证据明确的,公安机关会将其移送起诉,法院判决后就证实有罪,被告人会被先行拘留或者逮捕; 2、如果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
取保候审后,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能监视居住: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严重疾病是指严重传染病;反复发作的,无服刑能力的各种精神病;严重器质性心血管疾病;严重呼吸系统疾病等。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
监视居住与坐牢没有直接联系,监视居住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对于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可以解除监视居住。对于有犯罪事实的犯罪嫌疑人,应当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会坐牢。
能。按照法律规定,犯罪嫌疑人被采取监视居住强制措施后,自由要受到约束,要在指定范围活动,未经允许不得随意外出。如果确实需要外出,必须向监视机关申请,从实际情况来看必须是天大的理由才可能获得批准。
视具体情况而定。监视居住是针对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就目前的阶段来看,案件还没有经过法院的审理,尚未依法作出最后的判决之前,就不能认定其有罪。
可以作为监视居住的地点的是: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指定的居所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具备正常的生活、休息条件; 2.便于监视、管理; 3.能够保证办案安全。
正在取保候审期间的犯罪嫌疑人若违反取保的规定是可能被重新拘留的。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监视居住期间又犯新罪的可能会被取消监视居住并予以逮捕。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检察院为了保证侦查、起诉工作的顺利进行,责令犯罪嫌疑人不得离开指定区域,并对其活动进行监视的一种强制措施。
在监视居住到期以后公安机关也不会撤案的,除非通过这段时间的调查确认了被监视居住的当事人不需要被追究刑事责任,这样一来的话公安机关才有可能会撤案,否则的话监视居住到期后只是人身自由不受限制了,但公安机关还是需要继续调查本案的。监视居住到期后不
监视居住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责令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得离开指定的区域,并对其行动加以监视的强制方法。监视居住的期限一般最长时间为六个月。
监视居住期满后不会自动解除,监视居住的解除,必须是由当地办案机关的人员提出具体的意见,并且需要办事机关的部门负责人审核,最后还需要有相关机关的负责人、检察院的检察长或者人民法院的院长进行决定。
监视居住到期后是不会自动解除的,下面我就对这个问题作出详细的解释。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的期限。监视居住期限到期,是不会自动解除监视居住的,要由办案机关作出解除或撤销监视居住的决定,具体的程序要由办案人员提出意见,由部门负责人进行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