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03
工作中事故发生后,单位应在三十日内(时限)申请工伤认定,超过三十天不超过一年(时效)单位也可申请,但工伤认定之前的费用由单位承担。单位不为职工申请认定,职工或者近亲属可在一年内(时效)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认定。超过
如果各当事人的工伤认定期限已过,则原则上不能认定为工伤,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单位的申请时间是三十日,职工一方申请工伤认定申请的时间为一年,超过工伤认定申请时效的,一般就不能申请认定。
工伤认定期限已过原则上不能认定为工伤,可以按人身损害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职工申请工伤认定申请的时间为一年,超过工伤认定申请时效的职工不能申请工伤赔偿。
超过工伤认定期限劳动者可以通过诉讼途径或调解途径,请求用人单位负担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工伤认定超期的,劳动者可以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人身损害赔偿。
如果是公司原因导致错过工伤认定时间,要求公司赔偿。劳动者超过工伤认定申请期限,无法获得工伤认定的,仍可以以普通民事案件向用人单位提出赔偿请求。如果用人单位能够证明造成工伤认定机会的丧失其没有过错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承担赔偿责任。
工伤认定期限已过属于用人单位未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申请;因为不可抗力等正当原因未能申请工伤认定的,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无正当理由超时的,可以
工伤职工本人申请工伤认定的时效期间为1年。超过该期限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再受理。如果因有合理事由而超过工伤认定申请期限的,被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该期限内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或者职业病被确诊之日起30日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可在1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若是两者均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的,
由于不属于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自身原因超过工伤认定申请期限的,被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工伤认定申请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耽误申请时间的,应当认定为不属于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自身原因: 1、不可抗力 2、人身自由受到限制 3、属于用人单位原因 4、社会保
1、伤认定过期,可以按人身损害赔偿提起诉讼。 2、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超过工伤认定期限时不能主张工伤赔付,应当按照人身损害处理,当事人应及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进行赔付。职工申请工伤认定申请的时间为一年,超过工伤认定申请时效的职工不能申请工伤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