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08
《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非法经营罪】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
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的处罚有两种情形: 1、犯此罪,如果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犯此罪,如果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本罪的客体要件为国有公司、企业的财产权益以及国家对公司
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立案标准是:国有公司、企业的董事、经理利用职务便利,自己经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企业同类的营业,获取非法利益,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的立案标准是:因为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是结果犯,如果行为人实施非法经营同类营业所获得的非法利益达到数额巨大的程度,具体是指国有公司、企业的董事、经理利用职务便利,自己经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企业同类的营业,获取非法
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量刑规定:一般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是指国有公司、企业的董事、经理利用职务便利,自己经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企业同类的营业,谋取非法利益、数额巨大的行为。
我国的刑法对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的概念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一般情况下,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通常是指,国有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经理,通过职务上的便利,自己经营或者为他人经营和自身所任职的公司、企业同类的营业,谋取非法的利益、并且违法所得数额巨大的行
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的主体为国有公司、企业的董事、经理。所谓国有公司、企业是指国有资本占主体的公司、企业。所谓董事,是由股东选举产生的,对内执行公司业务,对外代表公司的常设性执行机构的成员。所谓经理,是公司董事会聘任的主持日常管理工作的高级职
非法经营罪的认定标准为:非法经营罪是经济类犯罪的一种,认罪的基本标准为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认定时一是看是否存在非法经营行为,二是看是否构成扰乱市场秩序且情节严重。非法经营行为包括1、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
符合下列标准,可认定构成非法经营罪: 1.非法经营者必然违反有关的工商法规、没有行政违法性就不存在刑事违法性; 2.在主观上要求行为人必须是出于故意,且以营利为目的; 3.在犯罪情节上要求情节严重的才构成犯罪。
非法经营罪,是指未经许可经营专营、专卖物品或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以及从事其他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 自然人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
1、本罪的刑事违法性与其行政违法性是一致的、也就是说,非法经营者必然违反有关的工商法规、没有行政违法性就不存在刑事违法性。 2、本罪在主观上要求行为人必须是出于故意,对于因不知其为非法而进行非法经营的,不认为构成本罪,而只能给予行为人以行政
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的处罚有两种情形: 1、犯此罪,如果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犯此罪,如果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本罪的客体要件为国有公司、企业的财产权益以及国家对公司
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的主体为国有公司、企业的董事、经理。所谓国有公司、企业是指国有资本占主体的公司、企业。所谓董事,是由股东选举产生的,对内执行公司业务,对外代表公司的常设性执行机构的成员。所谓经理,是公司董事会聘任的主持日常管理工作的高级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