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30
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审判工作的实际情况,确定若干人民法院跨行政区域管辖行政案件。
民事诉讼管辖权的确定标准是: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中级人民法院管辖重大涉外案件;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认为应当由该院审理的案件
刑事案件由犯罪地公安机关管辖。犯罪行为的实施地、准备地、开始地、途经地、结束地等与犯罪行为有关的地方,犯罪行为持续、持续或者继续的,可以由犯罪行为持续、持续或者继续实施的地方公安机关管辖,犯罪对象被侵害、犯罪所得实际取得地、藏匿地、转让地、
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
一般离婚案件的起诉属地管辖原则基本是原告就被告,就是原告需要去被告的住所所在地起诉。如果双方买的房子在某个地方,人去外地工作超过一年的,由被告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便于被告应诉。被告没有固定居住地的,由原告居住地管辖。但是如果被告离家超过一
涉外离婚案件的管辖可以根据原告就被告的原则确定,特殊情况下可以被告就原告,是中国公民与外国人离婚的,只要原告或被告中有一方在中国有住所,中国法院都有管辖权。定居国外的华侨,离婚由定居国法院管辖。双方均为外国人或无国籍人的,只要其中一方的住所
我国法律对离婚诉讼管辖权规定有以下几种情况: (1)非军人对军人提出的离婚诉讼,如果军人一方为非文职军人,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离婚诉讼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2)夫妻一方离开
军人离婚法院管辖的确定: 1、夫妻双方都是军人的,其离婚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2、夫妻双方有一方是军人的,军人对非军人提出离婚诉讼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
离婚诉讼管辖法院确定为被告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被告没有住所地的,到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向其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一、一般情况下,离婚案件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婚姻缔结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以下情况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被告不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