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8
对于离婚时,双方分居的,一方所负的债务是否属于共同债务这个问题,下面我给大家做简要回答。这里有两种情况。 1、夫妻一方受另一方虐待,无法共同生活而离家出走,出走方为日常所需开支及治疗疾病、抚养子女所欠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 2、婚姻存续期间
离婚分居一方所负债务不一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受另一方虐待,无法共同生活而离家出走,出走方为日常所需开支及治疗疾病、抚养子女所欠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如果双方因关系恶化而分居生活,一方从事经营所负债务,其收入也未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的,属于
婚后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不一定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如果债务是用于了夫妻家庭日常生活、生产经营;或者另一方事后追认认同债务的,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如果没有以上情况的,一般是属于一方的个人债务。
分居后一方的债务是否属于共同债务,取决于债务的原因。 如果一方受不了对方的虐待、歧视而离开或分居,在分居期间为生活或尽法定赡养义务或治疗疾病而承担的债务应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共同偿还。如果双方协商不成,法院将判决夫妻之间有法定的相互扶养义
分居期间夫妻一方所欠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除非该债务有用于家庭生活,夫妻共同债务要有夫妻共同签名或者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或者是一方负担的在婚姻存续期间用于家庭生活的债务。
1、如果夫妻一方所欠信用卡债务是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共同经营,那么这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双方在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内有偿还责任。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如果未举债的夫妻一方认为该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证明责任。 2、如果夫妻一方
(1)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应认定为个人债务。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2)男女各自婚前所负的债务,即结婚之前一方或双方对外所欠的
属于女方的个人债务包括: 1.女方擅自使用夫妻共同财产从事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债务; 2.女方婚前债务; 3.双方同意在婚姻期间由女方承担的债务; 4.女方因侵权或犯罪行为所负的债务; 5.女方以个人财产从事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债务; 6.女方擅自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婚姻期间一方所欠债务一般不是共同债务。但如果该债务虽为一方所负,但实际用于夫妻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或家庭生产经营等方面的,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由夫妻双方共同清偿。
夫妻分居两地一方债务是否是共同的,需要看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在分居期间为了生活或为尽法定的赡养、抚养义务、或为治疗疾病等而负的债务,应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如果分居后的一方是为了生产、经营所负的债务,而其生产经营的收入并未拿来养家或并未用于家
一方传销所负债务一般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如果夫妻双方中的一方从事传销等非法经营活动造成的亏损所引起的债务,配偶另一方事先并不知道的,或虽事后知道但已明确表示反对的,则此债务应作为非法经营或禁止性经营活动一方的个人债务。
分居期间一方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需根据情况而定,情况如下: 1、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的,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2、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第三人知道约定的,夫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