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01
继承开始之前继承人死亡的,则可以进行代位继承,法律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则不会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继承开始前的放弃是无效的。 被继承人死亡前不存在遗产,因此不存在放弃继承问题。 继承是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那时遗留的财产才是遗产,才有继承或者放弃问题。
继承开始前继承人死亡,即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在法定继承中,遗产按照代位继承办理。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曾孙子女、外曾孙子女都可以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不受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自然人依法享有继承权。自然人合法的私有财产,可以依法继承。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
这种情况可以由该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转继承。 (1)转继承权必须是继承人在继承开始以后,分割财产以前死亡方才产生。如果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则为代位继承了。 (2)转继承人的份额仅以已死亡的继承人的法定或遗嘱继承份额为限。 (3)如果已死亡的
继承人死亡其子女是能代替继承遗产的,在继承开始前,被继承人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子女的直系亲属有代位继承权,所以继承人子女有继承权。 被继承人的子女早于继承人死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并没有放弃继承的,该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给其继承人,但是遗嘱另有安排的除外。 转继承,是指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死亡,其所应继承的遗产份额转由其继承人继承的一种继承制度。 该死亡继承人称被转继承
继承开始后由谁通知继承人的确认方式:一般情况下,由知道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通知。继承人中无人知道被继承人死亡或者知道被继承人死亡而不能通知的,由被继承人生前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负责通知。
继承开始后,知道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通知其他继承人和遗嘱执行人。 继承人中无人知道被继承人死亡或者知道被继承人死亡而不能通知时,被继承人生前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负责通知其他继承人。
继承开始之后,应该由知道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及时通知其他继承人和遗嘱执行人。继承开始之后,应该以遗嘱执行人为遗产管理人;没有遗嘱执行人的,继承人应当及时推选遗产管理人。
按遗嘱分,要是没有有力的证明,在法律上是平分的,可能如果子女未成年或者父母没有自理能力的会多分一些。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的各继承人均等分配遗产,特殊情况下同一顺序各继承人可不均等分配遗产,这些特殊情况是指: (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和缺乏劳动
不能,遗产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这里所说的死亡,包括生理死亡和宣告死亡。前者是指公民因病、因意外事故或者被人杀害等原因而死亡;后者是指公民因战争、不可抵抗的自然灾害等原因下落不明,经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依法推定其死
第二顺序继承人没有代位继承。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被继承人的子女的位置继承遗产的一种法律制度。第二顺序继承人为,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