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2.24
有权适用取保候审的机关有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
取保候审,是指侦查、起诉和审判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对被刑事追诉而又未被刑事羁押之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以保证随传随到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保证人的权利,但明确规定了保证
新刑事诉讼法第68条规定,保证人在刑事案件中履行的义务是:1、监督保证人遵守该法第69条的规定2、如果发现保证人有可能发生或违反该法第69条的行为,应立即向执行机关报告3、如果保证人没有立即报告,对保
取保候审担保人的条件有:(1)与本案无关;(2)能够履行担保义务;(3)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不受限制;(4)有固定的住所和收入。
1、法律没有规定取保候审的保证人具体享有的权利,只规定了其所负的具体义务:监督被保证人遵守本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发现被保证人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及时向执行机关报告。
。 1、取保候审是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取保候审一般适用于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采取取保候审不会造成社会危害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对犯罪嫌疑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可以取
取保候审保证人的责任包括: 监督被保证人遵守以下规定: 没有经过批准,不能离开所居住的地方; 基本信息发生改变的,要在一天的时间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在传讯的时立即到案; 不能干扰到证人作证; 不能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相关机关可以
存在以下情形的,犯罪嫌疑人不能取保候审: 1、严重危害社会治安或其他犯罪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犯罪嫌疑人; 2、累犯、犯罪集团的主犯; 3、自伤、自残方法逃避侦查的; 4、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暴力犯罪,以及其他严重犯罪的。 根据规定,取保候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