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3
一般房屋买卖中,当事人双方为追求利益最大化,达到少交或不交房屋契税和个人所得税的目的,往往在递交给房地产登记机关的房屋买卖合同中约定少于真实成交价的成交价格,即出现所谓的“阴阳合同”。出卖人或买受人因房屋价格上涨或下跌等原因不愿继续履行合同
阳合同是以虚假意思表示实施的行为,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合同无效。阴合同是隐藏意思表示的行为,该民事法律行为,合同效力需根据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房屋买卖违约的处罚是:守约方可以选择解除合同,由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守约方拒绝行使合同解除权的,可以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该合同。
房屋买卖未过户的合同有效。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五条,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
1、预期违约。我国商品房买卖合同的预期违约形态与一般合同基本一致,可分为两种具体类型: (1)预期拒绝履行,指合同有效成立后至合同约定的履行期届至前,一方当事人以言辞或行为向另一方当事人表示其将不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 (2)预期不能履行,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法律对房屋买卖违约责任包括: 1、继续履行合同; 2、采取补救措施; 3、支付违约金; 4、赔偿损失。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
中介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不一定具有法律效力。如果中介是经过房屋产权人授权后代其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或者虽然没有获得授权,但事后买卖合同获得了房屋产权人追认的,则买卖合同就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如果既没有获得产权人的收入,事后合同也未获得追认的,则
中介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不一定具有法律效力。如果中介是经过房屋产权人授权后代其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或者虽然没有获得授权,但事后买卖合同获得了房屋产权人追认的,则买卖合同就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如果既没有获得产权人的收入,事后合同也未获得追认的,则
1、预期违约。 (1)预期拒绝履行; (2)预期不能履行。 2、实际违约。 主要包括商品房买卖合同当事人届期不能履行债务和届期拒绝履行债务两种。 3、不适当履行。 屋质量不适当履行包括瑕疵履行和加害给付两种情形。 4、其它违约行为。 是指除
解除房屋买卖合同违约要承担违约责任,守约方可以解除合同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守约方拒绝行使房屋买卖合同解除权的,可以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该合同。 房屋买卖合同解除的条件,具体如下: 1、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致使
房屋买卖合同生效的法律要件是:当事人具有书写证明能力、意思表示自愿真实;房屋买卖合同内容合法、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房屋买卖关系的成立不得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不得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解除房屋买卖合同的违约责任是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 合同双方有签订定金合同的,违约后需要按照定金罚则处罚; 合同双方有约定违约金的,违约后要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 损失赔偿额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