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7
债权转让后,新债权人对原债务人,可以进行撤销权和代位权诉讼。 主债权转让后,从权利一并转让。如果原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新债权人可以请
债务人的债务是可以转移的,如果债务人要转移其部分或者全部债务,应当取得债权人的同意,否则该行为则是无效的,债务转移的,其从债务也一并转移,且新的债务人可以向债权人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
债务人履行部分债务,属于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原则上属于违约行为。 如果债务人部分履行不损害债权人的利益,基于诚信原则,债权人应当接受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不得拒绝。 此外,债权人接受债务人部分履行,可能会额外增加一些费用,这些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债务人去世可以追回债务,债务人去世的,其债务应当由继承人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偿还,但是对于超出遗产范围的债务继承人不需要偿还,如果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则也不需要承担债务的偿还责任。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效力如下: 1、对于债务人的效力。债务人的行为一旦被撤销,则该行为自始无效。如果债务人已与他人达成买卖合同但尚未交付财产,则该合同将因被撤销而自始失效; 2、对受让人的效力。在债务人不当处分财产的行为被撤销后,如果财产已经
债务人的任意履行行为如果影响债权人实现其债权则可以撤销,法律规定如果债务人通过放弃债权,无偿处分等方式无偿处分自己的财产导致债权人的债权无法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债务人的该行为。
债务人转让房产,债权人可以行使撤销权。但是债务人必须是以无偿转让房产等方式无偿处分其财产权益,从而损害了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才可以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转让行为。
如果债务人失踪,债权人可以申请法院确定其为失踪人,之后再确定其财产代管人,由其财产代管人用失踪人的财产来归还债务。但一般只有符合失踪满两年等情形,才能申请法院宣告他人失踪。
并存债务承担需要债权人同意,法律规定如果第三人与债务人约定加入债务并通知债权人,或者第三人向债权人表示愿意加入债务,债权人未在合理期限内明确拒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第三人在其愿意承担的债务范围内和债务人承担连带债务。
权人能对保证人行使撤销权。 我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第五百三十九条对于债权人撤销权做出了具体的规定,目的是保障债权人债权的实现,维护正常的交易秩序,债权人能否对保证人行使撤销权。 但由于撤销权的行使在实际操作中,根据情形的不同,很难操
债务人无偿转让股权,如果影响到债权人到期债权实现且受让股权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能撤销。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