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2.17
配偶、子女、父母属于法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在法定继承开始后,对外,第一顺序继承人优先继承遗产,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对内,第一顺序继承人之间不存在先后顺序之分,享有平等的继承权。但是,如果被继承人生前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且协议有效的,受遗赠
转继承配偶有继承权。转继承属于被转继承人的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转继承是指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并没有放弃继承的,该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给其继承人。
没有。继承法中有这样一个名词代位继承,代位继承是指:在法定继承中,被继承人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的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继承开始后、父母。第二顺序根据继承法: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配偶、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
配偶子女的继承权,按照法定继承分配,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份额的均等分配。如果子女尽了主要抚养义务的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的规定,同一顺序继承
配偶没有代位继承权,法律规定是享有代位继承权的是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人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规定,被继承人
1、关于遗产继承分配比例的问题,妻子先将夫妻共同财产中先行分割一半,剩下的才可成为全部遗产继承人进行依法分割。 2、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最新规定,如果胎儿在出生时存活的,无论存活的时间长短,都可以视为具备民事权利能力,也就能够享有和行使继承的权利。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被继承人死亡后,在分割遗产时,应当为未出生的胎儿保留应有的继承份额。也就是说,即使胎儿尚未分娩
婚前财产配偶有权利继承。这里所说的权利是指,配偶享有的法定继承权。首先,根据我国民法典第1063条规定,一方在登记结婚之前就已经获得的财产,属于一方个人所有的财产,也就是俗话所说的婚前财产。因此,当该方去世的时候,这一项婚前财产就能够被认定
配偶和子女如何继承遗产,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