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2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关于审判的规定:发回重审的案件,原审人民法院应当按照第一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发回重审的案件审理期限也应该按照第一审的期限计算。一般在六个月内审结。
民事再审案件发回重审是可以的,满足下列条件的,再审可以发回重审。人民法院提审或者按照第二审程序再审的案件,在审理中发现原一、二审判决具有违反法定程序的情况,即审理本案的审判人员、书记员应当回避未回避的,未经开庭审理而作出判决的,适用普通程序
对于民事诉讼,如果当事人存在法律规定情形,有可能需要坐牢。在生活中有民事纠纷的人有不少,不少民事纠纷也通过法律途径来进行解决,法院受理了民事案件之后,民事案件的被告就担心自己会因为这起事故而坐牢,为此对于民事案件的后果想要去了解清楚。
民事案件发回重审审理的程序是: 1、案件被发回重审之后,原审法院应当按照第一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 2、关于质证及庭审,如果当事人在发回重审的审理过程中反悔,除当事人提供相反的证据足以推翻的以外,应予以认定。
民事诉讼发回重审,原来是一审的,按照一审程序审理,重组合议庭,6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可以上诉;原来是二审的,按照二审程序审理,对判决的审理3个月内审结,对裁定的审理30天内审结,二审为终审,不能
刑事案件重审的具体情形为第一审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的,如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的;违反有关公开审判的规定的;违反回避制度的;应当裁定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刑事案件二审的,民事案件中止,应当等刑事案件结案之后再处理,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不服第一审判决的上诉、抗诉案件,经过审理后,原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应当裁定驳回上诉或者抗诉,维持原判。
(1)二审程序中发回重审的情形。 1、原判决认定事实错误,或者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民事诉讼法》第l53条的规定) 2、原判决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
刑事案件满足以下条件才能重审:第一审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的,比如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的、违反有关公开审判的规定的、违反回避制度的、限制了当事人的法定诉讼权利的以及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
法律规定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审限的,独任审判员或合议庭应当在期限届满十五日前向本院院长提出申请,并说明详细情况和理由。院长应当在期限届满五日前作出决定。经本院院长批准延长审限后尚不能结案,需要再次延长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十五日前报请上级人民法院
在我国的民事诉讼当中上诉就是终审了,法院审判案件,就审判程序而言是两审终审制,就法院体系而言是四级两审制。两审终审制,就是一起案件经过两级法院审判终结审判的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