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30
1、听证应当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委员会履行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听证职责,组织听证。 3、行政处罚委员会举行听证时,由主审委员与其他委员组成听证会,主审委员担任听证主持人,其他委员作为听证员。主
新行政诉讼证据规则包括被告收集证据不得自行向原告、第三人和证人收集;收集证据的程序要正当,手段要合法;被告对被诉的行政行为有举证责任;以及证据经质证后才能作为证据使用。
行政听证程序是指行政机关在做出重大的、影响相对人权利义务关系的决定之前,听取当事人陈述、申辩和质证,然后根据双方质证、核实的材料做出行政决定的一种程序。行政听证程序的目的在于弄清事实、发现真相,给予当事人就重要的事实表现意见的机会。
收集行政诉讼证据的规则如下:由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对其主张提供证据,并且需要对其证据材料分类编号,简要说明证据的来源、内容等事项;而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不得自行向原告和证人收集证据;以及原告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可以申请法院调取。
行政听证程序步骤是:行政机关告知有听证权利之后,受处罚的当事人需要听证的情况下,应该在行政机关告知之后三天之内向行政机关进行提出;一般不涉及国家机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情况下,听证应当公开举行。
在行政诉讼中所适用的证据规则的相关内容包括:被采纳的证据要与案件事实具有关联性、合法性和真实性;要经庭审质证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当事人可以针对证据对对方发问。
行政诉讼证据规则的内容有: 1、取证规则取得证据规则; 2、举证规则行政诉讼举证; 3、补证规则行政诉讼中的补证; 4、质证规则质证; 5、认证规则。 行政诉讼证据规则是行政诉讼过程中关于能够证明行政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的基本准则。各种证
依照规定被告对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日内,提供据以作出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全部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被告不提供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证据的,视为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没有相应的证据。相关法律规定人民法院依照
行政诉讼证据规则的若干规定包括证据要经庭审质证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对证据进行质证的要求是证据要具有关联性、合法性和真实性;当事人可以对证据互相发问。
行政诉讼证据的举证规则为被告对作出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行政行为的证据以及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必须“先取证,后裁决”,奉行“证据在先”原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