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15
欠款担保人担保人的保证期限一般是6个月,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可以从约定。《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规定,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
担保期限约定不明的,则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担保期限应当由当事人之间自行约定,但是不得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
根据你所述,担保人应该已免除担保责任。相关规定:《担保法》第二十五条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
没有经债权人同意的担保,一般是没有法律效力的,担保合同是由担保人和债权人签订的,所以未经债权人同意的,就不会签订担保合同。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
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时为止等类似内容的,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
约定的担保期限无效,是指当事人约定的担保期间,因为违反了法律的规定,从而不受法律认可,是无效的。
借款担保人担保期限长短需要看双方当事人在担保合同中是否明确了担保期限。当双方在担保合同中明确约定了担保期的,担保人的保证期限按约定的期限履行;担保合同中没有约定的,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保证期限视为主债务履行期限满之日起6个月,需要注意的是在
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的法律规定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688条。该条文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
担保人在民间借贷关系中承担的责任在于主合同和担保合同的效力。具体需要承担的责任如下: 1、主合同和担保合同都有效时,如果签订的是一般保证担保合同,仅在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四种特殊情况除外; 2、主合同和担保合同都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