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6
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或其他行政主体依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处罚的种类,是指行政处罚外在的具体表现形式。 行政处罚的种类有: 1、警告。 2、罚款。通常指违法人员收到处罚决定书后向指定
狭义的人身自由主要指公民的身体不受非法侵犯,广义的人身自由则还包括与狭义人身相关联的人格尊严、住宅不受侵犯、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等与公民个人私生活有关的权利和自由。
行政处罚包括下列种类:给予行为人警告、通报批评;对其处罚款、没收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以及暂扣、吊销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等。
限制人身自由公安机关行使,经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理权,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理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
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能由法律设定,并且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我国法律明文规定,法律可以设定各种行政处罚,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能由法律设定,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处罚。
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包括以下几种形式: 1、留置盘问; 2、行政传唤; 3、管束或约束身体; 4、扣留; 5、强制隔离戒毒; 6、收容教育; 7、强制收治、医学留观与强制隔离; 8、“两指”,《行政监察法》第四章第二十条规定行政监察机
行政机关对当事人进行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期限为二十日。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规定,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分别决定,合并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二十日。
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公安机关在行使这一权力,对违反行政法律得人进行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时,是需要严格按照相关的法律依据的,并且要依法按照与遵守其法律规定的程序来进行的。
人身自由权是权利主体在法律范围内自主支配行动的权利,是行动自由权。人身自由权的内容是权利主体在法律范围内自主支配自己的行动,他人不得妨碍。作为独立人格权的贞操权、婚姻自主权以及所谓的知情权,都属于人身自由权。
指公民人身自由不受侵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公民的人身和意志完全由自己支配。人身自由权是公民参加各种活动,充分享受其他权利的基本保障。公民的人身自由权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人身自由不受侵犯:指公民享有人身不受任何非法搜查、拘禁、逮捕、剥夺
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有行政拘留;劳动教养属于一种强制性教育改造的行政措施,不是行政处罚。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构成非法拘禁罪。非法拘禁罪是以拘押、禁闭或者其他强制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犯罪行为。非法拘禁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自由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