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6
行政处罚的设定是指国家有权机关在行政处罚立法上的权力配置。国务院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
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处罚。 根据《行政处罚法》 第八条 行政处罚的种类: (一)警告; (二)罚款; (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四)责令停产停业; (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六)行政拘留
根据我国《宪法》规定,公民的人身自由权主要包括下列内容:一是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二是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三是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四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
限制人身自由的处罚由由法律设定。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均不可以。若非法律设定的限制人身自由的处罚,直接无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下列事项只能制定法律:1、国家主权的事项;2、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产生、组织和职权;3
1、在行政处罚幅度内的自由裁量权:即行政机关在对行政管理相对人作出行政处罚时,可在法定的处罚幅度内自由选择。它包括在同一处罚种类幅度的自由选择和不同处罚种类的自由选择。 2、选择行为方式的自由裁量权:即行政机关在选择具体行政行为的方式上,有
限制人身自由的处罚应当由行政机关作出决定。法律明确规定,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能由法律设定。同时也规定行政处罚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因此,限制人身自由属于行政处罚,应当由行政机关根据法律的规定,对行为人作出限制
人身自由是每个公民的基本权利之一,除非当事人触犯了相关的法律规定否则是不能进行人身自由侵犯的。但是在人身自由以外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处罚的。行政处罚是以对违法行为人的惩戒为目的,而不是以实现义务为目的。行政处罚的适用主体
作出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不是必须经过听证。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或其他行政主体依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处罚的种类,是指行政处罚外在的具体表现形式。 行政处罚的种类有: 1、警告。 2、罚款。通常指违法人员收到处罚决定书后向指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