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2
婚后父母过户的房子,属于父母将房屋赠与子女。如果赠与合同中没有明确是赠与子女一个人的,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父母在赠与合同中明确只赠与子女一个人,就属于子女一个人的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一方婚前全部出资购买的房屋,属于夫妻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如果结婚后在房产证上增加了配偶的名字,那么房产就变成了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一方婚前出资贷款购买的房屋,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来进行还贷的,那么在所还的贷款本金及本金对应的增值部分的还贷,
需要看具体的情况。 一、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二、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
婚前继承婚后过户房子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为继承房屋的行为发生在婚前,因此属于个人婚前财产。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二百三十条的规定,因继承取得物权的,自继承开始时发生效力。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
1、父母过户给子女的房子不一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如果是过户给夫妻双方,房产证上登记的是双方的名字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3、如果指过户给一方,并且明确表示该房子只给夫妻一方所有的,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是夫妻共同所有的房产,在出售时不能单方面进行,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若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另一方有权主张追回该房屋,但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已办理不动产登
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前父母为双方购房出资的,该出资应视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是向双方赠与的除外。出资凭证视为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的是夫妻一方的除外。法律应当尊重死者和赠与人的意愿。夫妻继承的房屋和夫妻捐赠的房
《民法典》规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有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以及知识产权的收益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双方对于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1、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
房子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要视情况而定。如果是婚后夫妻全款或者贷款购买的房屋,在这种情况下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一方婚前全部出资购买的房屋,属于夫妻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如果结婚后在房产证上增加了配偶的名字,那么房产就变成了夫妻共同财产。
确切来说是没有的,在我国法律相关规定中,对于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但是如果双方当事人有约定,过户来的房子就算是女儿夫妻两人的共同财产。
父母过户的房子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要根据具体情况决定。如果父母过户的房子没有说明赠与哪一方,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父母在过户房子时,明确只赠与子女一个人,则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
父母过户的房子,属于父母将房屋赠与子女。如果赠与合同中没有明确是赠与子女一个人的,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父母在赠与合同中明确只赠与子女一个人,就属于子女一个人的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