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10
增资扩股实物出资应符合以下条件; 1、用于投资的实物为投资人所有,且未做担保或抵押; 2、以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出资的,股东或者发起人应当对其拥有所有权; 3、以土地使用权出资的,股东或者发起人应当拥有土地使用权; 4、注册资本中以无形资产
股东出资的形式有以下几种: (一)货币出资方式。 货币出资方式是指股东直接用资金向公司投资的方式,其认缴的股本金额应在办理公司登记前将现金一次足额存入准备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开设的临时账户,并向公司出示其资信证明,以证实
公司股东转让出资应注意下列问题: 1、股东依法转让出资的,应在股东名册上加以记载; 2、向公司以外人员转让出资时要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3、转让出资时要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因为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注意下列问题:1.股东依法转让出资的,应在股东名册上加以记载;2.向公司以外人员转让出资时要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3.转让出资时要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因为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一)以货币出资的,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30%,并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人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 (二)以股权出资的,用作出资的股权应当权属清楚、权能完整、依法可以转让,并经依法设立的评估机构评估。 全
签订股东出资协议应注意以下重要问题: 1、明确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2、股东以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的,应当委托评估机构评估作价; 3、明确股东出资的违约责任。
一、首先要审查股东资格 由于全体股东要对发起设立公司的行为承担连带责任,所以一定要审查好股东的资格,包括股东的人品、能力、家庭情况、资产情况、有无对外大额债务等。并且对股东的身份证明最好进行备份。 二、要明确出资额及出资方式 根据《公司法》
股东不是必须转让出资,出资转让需基于平等自愿的情形下进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
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
股东实物出资应注意的问题如下: 一、可以作为实物出资的实物包括厂房、办公用房、机器设备、原材料等,但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其价值可以用货币计量,不能作价的实物不能作为出资; 2、可以转让,无法转让的实物资产不能作为出资,例如,未解除抵
签订股东出资协议应注意的重要问题包括: 1、明确股东出资的违约责任; 2、明确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3、股东以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的,应当委托评估机构评估作价。
对实物证据的审查应注意的问题有: 1.证据对案件事实的证明一般是静态的、片断的; 2.实物证据的种类和范围与人类的认识能力密切相关; 3.充分利用现代科学技术手段,采用适当的方法及时对实物证据进行收集和提取; 4.证据的固定保全,以不毁损不
股东以无形资产出资需要注意的问题: (1)有一定限制。即无形资产必须符合可以用货币估价和可以依法转让的要求,股东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等作价出资。 (2)涉及到以非专利技术出资的,应以法定方式向公司交付该技术以及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