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01
以下情形不追究刑事责任: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特赦免除刑罚的;(
违法排污的行为如果涉嫌犯罪,需要承担刑事责任。我国法律规定,违法排污造成严重污染环境,处最高三年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后果特别严重,处最低三年,最高七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其中严重污染环境是指使公私财产损失达到三十万元、使
人民检察院对于犯罪嫌疑人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包括有: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等。
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法定情形如下: (1)案件情节显著轻微、社会危险性及危害后果不大,因而不认为是犯罪的; (2)符合特赦令的范围从而免除刑罚的; (3)犯罪行为已经过了追诉时效的; (4)属于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被害人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从
法定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如下: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
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
1、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称完全刑事责任年龄; 2、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只有在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才应当负刑事责任,不完全刑事责任年龄; 3、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
1、情节很轻微、危害也不大,不认为是构成犯罪的。 2、犯罪已经超过了规定的追诉期限的。 3、经过特赦令赦免了刑罚的。 4、需要当事人告诉,但是当事人没有告诉或者已经撤回了告诉的。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已经去世的。 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
如果已经立案了的,杀人后无论多久法律都追究刑事责任;如果没有立案,杀人后经过二十年法律不追究刑事责任;因为《刑法》明确规定了在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有以下行为法院可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2、通过暴力、威胁、贿赂等方式阻止证人作证、指示、贿赂、胁迫他人作证的; 3、隐瞒、转让、变卖、损坏已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经清点、责令其保管的财产,
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的,会被追究的刑事责任为: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非法持有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