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3.05
法院刑事案件不能跨省审判。刑事案件只能由刑事案件发生地管辖,不可以异地立案。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可以取保候审,但是嫌疑人和亲属只有取保候审的申请权,核准权在办案单位。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在刑事案件中,犯罪嫌疑人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就可以取保候审。其条件为: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3.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等。
刑事案件一审不能终审。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案件实行的是二审终审制度,所以刑事案件是没有一审终审的。但第二审的判决、裁定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都是终审的判决、裁定。
刑事案件在审查起诉阶段是不可以撤诉的,因为这是公诉案件,但如果司法机关因为不构成犯罪的,可以撤销案件。《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应当撤销案件。
法院能立刑事案件。个人也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刑事诉讼,只要符合自诉案件的条件就可以。自诉案件包括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等。对于公诉案件,检察院决定提起公诉的法院审查后也可以立案受理。
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
刑事案件能撤案。 如果案件正处于侦查阶段,经侦查机关调查后,发现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又或者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应当对案件进行撤销。 刑事案件经过一审之后要是被告对于结果不满或者是不能接受
派出所的立案只是立案侦查,在侦查的过程中如果事实不清或证据不足,派出所就会停止侦查。公安机关的立案侦查是国家行为,而不是私人行为,并不是私人想调解就能了事的,私人不得干预。
刑事案件属于公诉案件,被害人申请撤诉是不允许撤诉的,除非检察院经审查,认为公安机关立案的理由不成立,可以通知公安机关撤案。刑事案件属于自诉案件的,可以在判决宣告前向人民法院申请撤诉。《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六条,法院对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
法院审判委员会作出的决定,都是经过集体研究的,一般来说是很难推翻的。不过,这种决定最终还是要体现在判决书上,如果当事人不服,还可以通过上诉或者申请检察院抗诉等程序要求对案件进行再次审理,如果上级法院受理或者提审,就有推翻这种决定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