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0
抗辩权是指当事人可以对抗对方请求权的权利,不可抗辩权是常见的一种抗辩权形式,在存在先后履行顺序的双务合同中,先履行一方有充分证据证实对方有违约行为,后履行合同一方可以拒绝履行。
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有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 一、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双务合同的当事人应同时履行义务的,一方在对方未履行前,有权拒绝对方请求自己履行合同的权利。 二、先履行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
1、同时履行抗辩权只能发生在同时给付的双务合同之中。双方当事人所负担的给付应当同时提出,相互交换。 2、后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适用于有先为给付义务的双务合同中。 3、先诉抗辩权则适用于承担一般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对主债权人的抗辩。在主债权人未
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有三种,即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抗辩权是指专门对抗请求权的一种权利,即权利人在行使其请求权时,义务人享有的拒绝其请求权的权利。
顺序履行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一方未履行之前,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可以行使先履行抗辩的情况主要有不履行债务的;债务完全不符合约定,实际构成不履行的;履行的债务部分符合约定,构成部分不履行的。先履行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一方未履行之前,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
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有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五条【同时履行抗辩权】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
确定同时履行抗辩权举证责任的方式是: 1、由行使同时履行抗辩的一方负举证责任,以证明对方未为给付或给付不符合约定; 2、行使同时履行抗辩的一方不必负举证责任,应由提出履行的一方负举证责任。 3、履行合同义务属积极义务,没有履行属消极义务,消
合同当事人主要享有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三大抗辩权。 (一)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双务合同的当事人应同时履行义务的,一方在对方未履行前,有权拒绝对方请求自己履行合同的权利。 (二)先履行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
履行合同的抗辩权有: 1、同时履行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双重合同当事人一方在对等付款前有权拒绝履行。 2、不安履行抗辩权:不安履行抗辩权,是指当事人相互承担债务,有履行顺序的,先履行的一方有确切证据表明对方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有权在对
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按其是否从属于主债权而存在分为:独立抗辩权和从属抗辩权;按其行使效力强弱不同分为:永久抗辩权和一时抗辩权;按其是依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的约定而生分为:法定抗辩权和约定抗辩权。
先履行抗辩权: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示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双务合同中的抗辩权,包括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指双务合同的当事人一方在他方未为对待给付以前,有权拒绝自己的履行。先履行抗辩权:是指在双务合同中因合同约定或合同本身的性质等原因使当事人履行他们之间的有关联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