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1
政府在下列情况下可以收回宅基地: 1、为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宅基地的; 2、使用权人不按批准的用途使用宅基地的; 3、因撤销、迁移等原因停止使用宅基地的。
政府强制拆迁一般不属于违法。强制拆除权属于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的法定职权,县级以上政府可以责成规划、土地、建设、城管等相关部门具体实施强制拆除的法定职权。
政府强制拆迁一般不属于违法。强制拆除权属于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的法定职权,县级以上政府可以责成规划、土地、建设、城管等相关部门具体实施强制拆除的法定职权。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以及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政府强制拆迁必须满足三个条件:一是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没有申请行政复议也没有提起行政诉讼;二是规定的期限内没有搬迁;三是人民法院已经做出了强制执行的行政裁定。都不满足的,政府强制拆
强制拆迁的执法主体是市、县人民政府或者人民法院,但是,在实践中,不可能由市、县政府的工作人员亲自实施强拆,这个工作一般授权或者委托给乡镇、街道、村委会、居委会或者拆迁公司,但是这些单位是不具有法律上强拆主体资格的,如果其没有经过授权或者委托
政府不可以强制拆迁企业,我国法律规定,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一)对于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和设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可以依法组织强拆 (二)对于作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经人民法院裁定准予组织强拆 (三)依据《行政强制法》第三十四条“行政机关依法作
强拆房屋需要满足的条件如下: 1、拆迁补偿决定书具有法律效力; 2、被拆迁人在法定期限内没有申请行政复议、没有提起行政诉讼、没有搬出房屋; 3、拆迁决定认定事实清楚、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正确。 根据我国《行政强制法》规定,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
强拆并未完全被废止,明令禁止的是未经法定程序的行政强拆,只要是经过法定程序进行司法强拆是法律允许的,行政强拆除了拆除违法建筑之外,一般未按照行政强制法的规定实施可能是违法的。
强制拆迁的执法主体是市、县人民政府或者人民法院,但是,在实践中,不可能由市、县政府的工作人员亲自实施强拆,这个工作一般授权或者委托给乡镇、街道、村委会、居委会或者拆迁公司,但是这些单位是不具有法律上强拆主体资格的,如果其没有经过授权或者委托
强拆房屋需要满足的条件如下: 1、拆迁补偿决定书具有法律效力; 2、被拆迁人在法定期限内没有申请行政复议、没有提起行政诉讼、没有搬出房屋; 3、拆迁决定认定事实清楚、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正确。 根据我国《行政强制法》规定,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
对于拆迁决定不服时,可以申请拆迁纠纷行政复议,复议机关受理后会作出行政裁决。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三款的规定,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法》第九条第一款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