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0
抵押担保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某一特定物的占有,而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担保法的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房产抵押是指产权所有人以房契作为抵押,取得借款按期付息。房屋产权仍由产权所有者自行管理,债权人只按期取息,而无使用管理房屋的权利,待借款还清,产权人收回房契抵押即告终结。如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则债权人有权依法处分抵押房屋,并在处分抵押房屋所
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或权利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或权利作为债权的担保的法律行为。 抵押,是指抵押人和债权人以书面形式订立约定,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 质押和抵押的根本区别在于是否转移担保财产的占有。 抵
抵押就是借款人与抵押权人通过书面的形式签订合约,将资产作为贷款的担保,但是资产的所有人并没有发生变化。如果借款人的贷款出现了逾期,那么抵押权人就有权利将抵押的资产进行处置,处置后的资金用来归还贷款本金及利息。
抵押权是债权人的权利,具体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将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可以依法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的一种权利。
押担保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某一特定物的占有,而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担保法的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抵押权的费用。抵押合同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抵押担保的范围,一般是由抵押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双方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抵押担保的范围就以《担保法》规定的法定抵押担保的范围为准
共同抵押又称总括抵押或连带抵押。为担保同一债权,在数个不动产或不动产物权上设定抵押权的特殊抵押形式。共同抵押不是数个抵押权的单纯结合,而是基于担保同一债权,为同一目的而于数个不动产或不动产物权上设立。
质押担保和抵押担保的区别为是否转移财产占有,质押担保的债务人或第三人是转移财产占有对债权人进行质押,抵押担保是债务人或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对债权人进行抵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