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17
结婚前买房子加女方名字女的可以分到。房屋属于不动产,不动产所有权以房产证登记为准,婚前的房子在婚后加上配偶的名字,属于所有权人将房产赠与给了配偶,该房即为夫妻共同房产。对于夫妻共同房产,双方可以先行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法院根据房屋的具体情
无论涉及的财产是谁的名字,只要能够证明该财产是双方婚后购买,且没有第三人出资,那么该财产就属于双方的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同时,如果双方在离婚时就共同财产分割问题,不能协商解决,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
男方全款买房,在婚后加上女方名字的,属于对女方的赠与,女方可以合法获得该房屋的所有权份额,有法律效力。 但是,如果男方以后有证据证明这个加名的行为,是因为女方以结婚为名主动索要财物,男方迫于无奈不得已加名,男方以后是可以要求返还的。
婚前买房婚后加名,离婚时的分割:“婚后加名”属于赠与行为,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共有,离婚时首先应当协商分割,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形进行分配,法院一般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1、关于婚前买房婚后加名离婚时的分配,有协议的从协议内容进行分割,比如双方协议房产加名后加名一方拥有30%份额,那就按房产价值的30%分割; 2、没有协议或者双方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分割。在司法实践中,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
1、男方婚前购买的房屋,属于其个人财产,不是共同财产。 2、男方婚前购买的房屋,婚后加上女方名字的,是二人的共同财产。女方按照双方协议或者约定享有共有权。 3、双方明确约定房屋份额的,是按份共有。未明确约定份额的,由两人共同共有。
婚前全款买房,登记在对方名下的,需要综合考量是否具有赠与的性质以及是否具有缔结婚姻为目的,不能单纯的将房屋认定为所有权人的个人财产;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
婚前男方出钱首付买房但写女方名字的,可以视为对女方的赠与。婚前首付部分为女方个人财产。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婚后还贷部分为双方共同财产。 婚前男方买房只写女方名字,但婚后双方通过协议确定房产属于共同财产的,法律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房产属于夫
婚姻房产的分割中,属于一方婚前所得,且婚后无共同还贷情形的一般会认定为一方婚前个人财产,此时,另一方不得主张分割,但还需结合其他具体情节考量,例如:房屋登记于谁的名下,房屋物权以登记为准,登记在谁的名下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房屋所有权的认定,房屋
双方协商分割,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解决。若男方在婚前买房的付款方式选择的是全款支付,而且男方出于个人意愿想要在房产证上写上女方的姓名,那么房产证便可以署上女方的名字。因为全款买房之后,男方可享有对该房产的支配权,是否署女方姓名可凭自己决定。男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