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04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适用范围有: 1.劳动者在该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2.单位改制、劳动者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3.劳动者遵规守纪无不良行为表现、连续订立二次规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4.用工满一年未签订劳动合同的。
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是算职工的。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可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不需要提出申请的,对于符合条件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签订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的一项义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需要在一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而无固定期限劳动
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的优势: 1、对于用人单位来说,有利于维护其经济利益,减少频繁更换关键岗位的关键人员造成的损失; 2、对于工人来说,也有利于实现长期稳定的职业,研究业务技术; 3、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特征:劳动合同不约定存续期限,除非有法定
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的主要区别在于时间长短不一样,在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中,时间到了以后会造成劳动合同终止的法律后果,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中只约定了起始日期,没有约定合同终止的日期。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这里所说的无确定终止时间,是指劳动合同没有一个确切的终止时间,劳动合同的期限长短不能确定,但并不是没有终止时间。只要
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有,劳动者在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劳动者与公司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及公司未在一年内与员工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等条件。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订立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存在《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二款情形之一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故意不订立劳动合同的,视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
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合法理由是: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等等。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订立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存在《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二款情形之一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故意不订立劳动合同的,视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
固定期限合同无固定期限合同的区别如下:1、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2、区别为,在固定期限合同下,当用人单位不再想留用某个员工时,可以在劳动合同期满时不再续签劳动合同,只是支付经济补偿金就可以了。
区别很大,主要是一个是有到期的合同,一个是长期的。 1、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亦称定期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订立合同时就明确约定了效力期间的劳动合同。其期限可长可短,长到几年、十几年。短到一年或者几个月。 2、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解除情形: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