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23
二审程序中发回重审的情形: (1)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2)对当事人在第一审程序中已经提出的诉讼请求,原审人民法院未作审理、判决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
在刑事诉讼中,被告人对一审判决不服的,可以提出上诉。检察院也可以提出抗诉。二审审理可以依法改判,也可以发回重审。那么二审发回重审的情形有哪些?发回重新审判的案件包括两种案件:第一种是实体上: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不服第一审判决的上诉、抗诉案件,经
刑事诉讼发回重审情形包括: 1、实体:二审人民法院对不服一审判决的上诉、抗诉案件,经审理后,原判决事实不清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在查明事实后改判;也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人民法院重审; 2、程序:二审人民法院发现一审人民法院有违反法律规定的
在刑事诉讼中,被告人对一审判决不服的,可以提出上诉。检察院也可以提出抗诉。二审审理可以依法改判,也可以发回重审。那么二审发回重审的情形有哪些?发回重新审判的案件包括两种案件:第一种是实体上: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不服第一审判决的上诉、抗诉案件,经
发回重审是二审法院经过对一审上诉案件审理认为一审法院的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者一审判决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者一审判决遗漏当事人、诉讼请求等四种事由二审法院作出撤销一审判决的裁定,将案件发回一审法院重新审理的审判制度。 原判
(1)二审程序中发回重审的情形。 1、原判决认定事实错误,或者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民事诉讼法》第l53条的规定) 2、原判决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
发回重审是二审法院经过对一审上诉案件审理认为一审法院的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一审判决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或者一审判决遗漏当事人、诉讼请求等四种事由;二审法院作出撤销一审判决的裁定,将案件发回一审法院重新审理的审判制
根据《民事诉讼法》及《民诉意见》的规定,发回重审的情形有以下几种: (1)二审程序中发回重审的情形。 ①原判决认定事实错误,或者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②原判决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
二审发回重审的情形有这些: 1、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的,应当发回重审; 2、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应当发回重审。
如果是被告人上诉的案件,二审发回重审的不能加刑;如果是检察院抗诉的案件,二审发回重审的,是有可能加刑的。 1、“上诉不加刑”是我国刑事诉讼中的一项基本原则,指的是当被告人提起上诉时,二审法院不得对被告人处以重于原判决的刑罚。 2、上诉不加刑
刑事诉讼发回重审的情形,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三项规定,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在查清事实后改判;也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第二百三十八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发现第一审人民法院的审理有下列违反法
刑事诉讼发回重审情形有:第一种是实体上: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不服第一审判决的上诉、抗诉案件,经过审理后,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在查清事实后改判;也可以发回重审。第二种是程序上:第二审人民法院发现第一审人民法院的审理有违反法律规定的
刑事诉讼发回重审情形主要如下: 1、违反本法有关公开审判规定的; 2、违反回避制度; 3、剥夺或者限制当事人的法定诉讼权利,可能影响公正审判; 4、审判组织构成违法; 5、其他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 在刑事诉讼中,被告人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