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23
该罪的认定标准,主要包括丢失的枪支被别人使用,造成人员轻伤以上的伤亡事故,丢失的枪支被别人使用,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以及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情形。通常情况下,认定丢失枪支不报罪的罪过形式是符合本罪认定的实际情况。丢失枪支不报罪,通常是指依法配备
丢失枪支不报罪的犯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即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可以配备公务用枪的有: (1)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动教养机关的人民警察,人民法院的司法警察,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警察和担负案件侦查任务的检察人员,海关的缉私人员。 (2)
丢失枪支不报罪立案标准: (一)丢失的枪支被他人使用造成人员轻伤以上伤亡事故的; (二)丢失的枪支被他人利用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三)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
我国刑法规定犯丢失枪支不报罪的,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注意的是,本罪的构成要行为人丢失枪支不及时报告,若是及时向领导报告的,则不构成本罪;另外本罪也需要造成严重后果,若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则本罪不构成。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是本
丢失枪支不报罪构成要件: (一)主体要件:主体不是一般主体,是特殊主体,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 (二)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上表现为故意; (三)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和国家对枪支的管理制度; (四)客观要件:在客观方面上表现为丢失
丢失枪支不报罪既遂处罚标准是: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拘役最长为六个月。本罪的犯罪主体为特殊主体限为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例如:刑警、缉毒警察等,不包括依法配置枪支的人员,例如:射击运动员、拥有持枪证的猎人等。
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罪,是指依法配有枪支的个人或者单位,违反枪支管理的规定,将个人或者单位合法配有的枪支非法出租、出借给他人或其他单位使用,或者该出租、出借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本罪是指
非法出租枪支罪既遂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单位犯非法出租枪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个人犯本罪的规定处罚。
非法制造枪支弹药罪处罚如下: 1、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非法制造枪支弹药罪是违反国家枪支弹药管理法规,私自制造枪支弹药的行
刑事抢劫枪支罪量刑处罚:处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罪与抢劫罪的区别是,本罪是明知是枪支而进行抢劫,而抢劫罪对是否是枪支并不明知。
违规制造、销售枪支罪的处罚为:犯此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佣或者无期徒刑。本罪主要处罚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依法被指定、确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