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30
法律并未明确规定什么时候需要对交通事故车辆进行鉴定。但是实践中,对于重大交通事故,一般会对涉案车辆进行鉴定。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九条规定,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
交通事故要报警的情况: (一)造成人身伤亡的; (二)造成较大财产损失的; (三)机动车无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无保险标志的; (四)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 (五)驾驶人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的; (六)发生《中华人
交通事故需做尸体鉴定、精神疾病的鉴定、现场痕迹鉴定、物证鉴定、车辆鉴定、指纹鉴定、受伤人员轻重伤鉴定、成伤机制鉴定、酒精含量鉴定、为了物资鉴定等由专业度鉴定机构进行的司法鉴定。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九条规定,需要进行检验、鉴定
以下三种情况的交通事故保险不赔: (1)车撞自家人不赔; (2)收费停车场丢车不赔;一般情况下,车辆在收费停车场或者营业性维修厂被盗,保险公司都不负赔偿责任; (3)车内物品丢失不赔。根据保险产品的保险范围规定,盗抢险的赔偿范围仅仅是车辆本
交通事故伤情鉴定在30天以内,经批准,完成鉴定的时限可以延长。根据规定,司法鉴定机构应当自司法鉴定委托书生效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鉴定,鉴定事项涉及复杂、疑难、特殊技术问题或者鉴定过程需要较长时间的,经本机构负责人批准,完成鉴定的时限可以
调解交通事故需要注意的事项: 1、区分交通事故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两者之间没有不可避免的联系,有许多差异,事故责任不等于赔偿责任,没有事故责任不一定没有赔偿责任; 2、赔偿金落实后方可在协议书上签字。如果赔偿义务人尚未准备好赔偿,受害人将在
(一)住院患者的病程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会诊意见、上级医师查房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 (二)住院患者的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
交通事故如下情况下不能使用代位赔偿: 1、交通事故属于单方事故且没有造成第三者损失的,不能使用代位赔偿; 2、交通事故中出现的车胎破损、划伤以及车内物品遗失等可能不属于保险理赔范围内损失,不能使用代位赔偿。
交通事故中应吊销驾驶证的情况: 1、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被处罚两次以上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2、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3、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法律法规对事故车辆中哪些情形需要进行检验、鉴定,哪些情形不需要做,并无明确具体的规定。因公安部的规章仅仅是原则规定,执法实践中交警部门遇事故车辆一律做鉴定的一刀切的做法,有望在今后的细化立法中予以解决。
要做交通事故重新鉴定的情况: (一)原司法鉴定人不具有从事原委托事项鉴定执业资格的; (二)原司法鉴定机构超出登记的业务范围组织鉴定的; (三)原司法鉴定人按规定应当回避没有回避的; (四)委托人或者其他诉讼当事人对原鉴定意见有异议,并能提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划定》第44条划定,公安机关交通治理部分应当在接到检修、鉴定结果后二日内将检修、鉴定结论复印件交当事人。 当事人对公安机关交通治理部分的检修、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检修、鉴定结论复印件后三日内提出重新检修、鉴定的申请
不能认定交通事故的情况有: (1)各种军用车辆在野外(不是在道路上,或虽是在道路上但已断绝交通时)演习中所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或军用车辆之间的碰撞事件。 (2)农机车辆在田野或场院作业中,或在往返作业区的途中轧死、轧伤本单位参加劳动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