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21
对于效力待定的合同被代理人可以进行追认,经过追认的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善意相对人也可以撤销效力待定的合同。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
效力待定合同的追认包括以下方式: (1)明示追认,即当事人在法定的追认期限内,以明确的意思表示表明追认该合同效力的; (2)默认方式追认。即在法定期限内,当事人未做表示,但已经开始履行合同义务或者接受相对人履行的等。 效力待定合同追认期限是
效力待定合同效力需根据具体情况分析处理: (1)主体不合格的效力待定合同:主要是指限制行为能力的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合同有效。 纯获利或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不必追认。相对人可催告法定代理人1个月内追认,法定代
认定效力待定合同如下: 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不符,并非纯获利益的合同属于效力待定合同,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 2、无权代理人订立的合同效力待定,经被代理人追认后有效。
效力待定合同处理方式: 1、权利人可以进行追认,没有追认的,合同无效; 2、相对人可以催告权利人进行追认; 3、善意相对人可以撤销该合同,并请求过错方承担赔偿责任。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第一、二款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
担保合同效力的认定主要是从主合同是否成立有效、担保合同的主体、客体和内容是否合法妥当等几信方面予以考察,首先,担保合同是从合同,即依附于主合同的存在而存在。当主合同无效时,担保合同作为主合同的从合同自然也无效。若当事人在担保合同中另有约定(
效力待定的合同应作以下处理: 1、待法定代理人决定是否予以追认; 2、如果经追认的,合同生效; 3、如果不追认的,合同无效。且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
效力待定合同如何处理在效力待定合同的情况下:一方面有权人可以行使追认权,使效力待定的合同变为确定有效的合同,追认权的行使一般以明示的方式作出,另一方面,对合同相对人的利益也不能不予保护,为求得平衡,法律赋予相对人两项权利,即催告权与撤销权。